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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2021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经营者要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更明确了校园周边不得设置售烟网点,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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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说“不”。强化舆论宣传。联合社区开展“合力关爱守护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售烟网点法律宣贯,引导教育经营者自觉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买要求。活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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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知识教育、普法宣传,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监管部门要对电子烟产品可经营范围、经营密度进行进一步明确,从法律法规上让电子烟商铺远离青少年聚集的场所,落实售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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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油中添加合成大麻素等“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有效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售烟网点法律宣贯;加强禁烟科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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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将清理校园周边售烟网点,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11月30日、12月2日国家烟草局分别发布了《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电子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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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禁止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置售烟网点。该法还规定了相应惩处措施。《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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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5日起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这项行动坚持预防到位、监管到位、查处到位、宣传到位的方针,围绕清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售烟网点及查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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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的主战场,就是强化明确规范校园周围距离标准及测量标准、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落实警示标志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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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检查辖区电子烟店围绕分类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周围不得设置售烟网点的要求,依法对校园周边限定距离内卷烟零售户进行劝导清退,统一标准、细致丈量,对不符合学校周边办证距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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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彩票销售网点”和“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这样规定不仅有助于限制学校周边设置售烟网点,也意味着要在学校和幼儿园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