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的主战场,就是强化明确规范校园周围距离标准及测量标准、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切实加强烟草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八项综合治理工作的主战场。
自“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玉溪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玉溪市烟草专卖局结合玉溪九个县(市、区)实际,联合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按照省市“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联合卫生健康委员会、卷烟营销和物流等相关部门,重抓力推,积极作为、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守护成长”集中整治亮点纷呈出成效。
(玉溪市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守护成长”督导组成员检查督导全市烟草市场)
校园周边清理整治成效明显
玉溪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积极主动作为,加强辖区烟草市场监管平台大数据分析下达情报预警稽查任务4990个,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教育、卷烟营销和物流等相关部门,重抓力推,压实责任,明确本辖区幼儿园、中小学周边“红线”标准,对不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校园周边卷烟零售点、无证无照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严禁经营者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兜售卷烟,从源头遏制,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制品。在检查向经营者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对未规范张贴“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得向未成年人售烟(电子烟)”等警示标识的商家当场进行整改。
(市“守护成长”督导组督导检查校园周边烟草市场,帮助校园周边经营者牢固树立保护未成年人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好保护未成年人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烟草专卖局联合市监管、公安、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教育等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396车次(市级9台次),执法人员3102人次(市级45人次)。拉网式摸排全市幼儿园503所、中小学630所,共检查相关商户9321余家。
(市县两级“守护成长”成员单位规范卷烟零售户经营主体责任意识)
经排查,全市共有幼儿园、中小学共1133所(幼儿园503所、中小学630所)。其中,红塔区204所(幼儿园103所、中小学101所),江川区296所(幼儿园170所、中小学126所),澄江市66所(幼儿园21所、中小学45所),通海县75所(幼儿园39所、中小学36所),华宁县87所(幼儿园15所、中小学72所),峨山县39所(幼儿园14所、中小学25所),易门县89所(幼儿园56所、中小学33所),新平县135所(幼儿园60所、中小学75所),元江县142所(幼儿园25所、中小学117所)。经全面清理,全市稳步劝退幼儿园、中小学“红线内”卷烟持证经营户注销112户(其中,红塔区46户、江川25户、澄江13户、易门县12户、新平13户、元江3户)。
(玉溪市“守护成长”督导组成员对烟草经营户落实禁止发布烟草广告情况、烟柜、展示柜、灯箱片、水牌、电子显示屏、店堂内广告等进行监督检查)
自“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清理自动售卖机15台。其中,红塔区3台、江川3台、通海2台。查处幼儿园、中小学周边无证经营卷烟案件7起,涉案卷烟50.5条,案值12440.00元;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件9起,涉案卷烟175.6条,案值28512.00元。有效强化了校园周边控烟禁烟环境,严厉打击向未成年销售卷烟等违法行为,在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同时,帮助校园周边经营者牢固树立保护未成年人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好保护未成年人工作。
(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卷烟营销和物流等相关部门清理整治电子烟市场)
电子烟建档纳入市场稽查常态化检查。各级烟草专卖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教育拉网式摸排清理整治电子烟市场,全市未发现辖区内存在生产烟碱企业、互联网售卖电子烟、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售卖电子烟、卷烟持证户售卖电子烟情况,无互联网销售电子烟信息和电子烟实体店发布虚假违法电子烟广告的行为及电子烟以赞助冠名等推广形式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品吸的广告。
目前,全市共有83家电子烟实体店,全市九个县(市、区)烟草专卖局已将登记备案,加强对其进行监管,并要求其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卖电子烟,在店铺明显的位置展示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的承诺书,已把对电子烟的监管纳入专卖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并将电子烟监管、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烟(电子烟)纳入市场常态化检查。APCD查处卷烟行政案件369起,占全市涉烟案件84.05%。形成烟草专卖监督管理部门与各执法部门之间合力,扩大了各执法部门的情报优势和能力,强化了“两烟”生产经营市场状态监测和大数据分析,深入推进了“绿滇2021”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扎实有力助推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强化了全市卷烟零售户及电子烟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营造了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违法“零容忍”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达到了“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电子烟)危害的预期效果。沉重打击了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两烟”市场秩序,有力震慑了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实现了电子烟“线上净网、持证户清零、线下管控”的工作目标。
(巡视督导全市烟草市场)
行动取得阶段性实效
玉溪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按照省市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阶段性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成立督导组全阶段进行督导检查,县级烟草专卖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目标任务,以“绿滇2021”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由烟草、公安、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清理检查组,联合卷烟营销和物流等相关部门扎实推进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集中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实效。
(清理规范整治烟草市场公益广告)
集中整治亮点纷呈
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玉溪市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精准施策,多措并举推动宣传动员到位、预防保护到位、查处监管到位,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向经营商户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规范张贴“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得向未成年人售烟或电子烟”等警示标识)
加强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玉溪市烟草专卖局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文化教育及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启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成立专项工作联合行动小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切实强化领导、严格督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积极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卷烟营销、物流等部门,分阶段出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履责有方、施方有效。
突出重点,保持高压态势。紧盯生产环节,开展烟叶废弃物处置全过程、全产业链的闭环监管检查,将监管延伸至废弃物处置的最终环节,严防流入不法企业。紧盯零售环节,将校园周边零售店摸排纳入市、县两级明察暗访,并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确保零售户依法依规经营。紧盯线上环节,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线上涉烟宣传、促销等违法行为,筑牢守护成长的“天网”。
夯实基础,增强行动效果。积极组织开展“守护成长”主题宣教,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一是公开“12315”、“12345”、“12313”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和接受群众监督,依法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二是向社会及未成年人广泛宣传吸食卷烟和电子烟的危害性,提高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营造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社会环境,及时报道集中整治成效。三是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易门、江川、元江、新平、峨山、澄江工作动态被中国烟草在线“理性控烟”“社会责任”“专卖管理”栏目采用,推荐为“热门文章”和“热文榜”;红塔区、通海、华宁被推为“热门文章”。四是各县(市、区)强化了各辖区卷烟零售户及电子烟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营造了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违法“零容忍”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达到了“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危害的预期效果。五是沉重打击了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两烟”市场秩序,有力震慑了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整合执法资源,履行社会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规定,按省市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部署,纵深推进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专项集中整治,督导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严格按法律相关程序修订完善本辖区烟草制品合理布局规定,对幼儿园、中小学周边烟草制品零售点设置重新进行规划,履行好社会责任。
(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场探讨电子烟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据)
发挥职能作用,整合执法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牵头作用,有效整合市监管、公安、、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教育等部门资源,凝聚执法合力,构建政府支持,深化部门联合防范综合治理机制,夯实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卷烟和电子烟重点监管,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构建电子烟监管的长效机制,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防护墙”。
做好宣传引导。借助新闻媒体、行业网站等渠道, 加大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行动成效,加大典型案件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加强专项行动整治和校园周围销售网点清理阶段性数据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加快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借助相关执法部门法律赋予的职责,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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