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快递渠道假烟寄售问题日益严峻,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合法企业利益。本文基于技术赋能与法律规制双重视角,深入剖析该问题的现状、监管困境及成因,构建“技术监测-法律约束-区域联动”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提出实施路径与效果评估方案,旨在为有效遏制快递渠道假烟寄售行为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指导。
关键词:假烟寄售;跨区域协同;技术赋能;法律规制;快递监管
一、引言
1.1 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发展迅猛,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2023年全国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320.7亿件,同比增长19.4%,快递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26万亿元,同比增长15.1%。然而,快递行业的繁荣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快递渠道假烟寄售现象愈发猖獗。假烟不仅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还对合法烟草企业造成巨大冲击,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由于快递业务具有跨区域、数量大、速度快等特点,传统监管方式难以有效应对,因此,研究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治理的跨区域协同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本研究旨在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治理的跨区域协同机制,通过整合技术赋能与法律规制手段,实现对假烟寄售行为的精准打击和有效治理。这不仅有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烟草企业的利益,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还能为相关部门的监管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推动快递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二、快递渠道假烟寄售现状分析
2.1 案件数量与增长趋势
近年来,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案件数量呈现出爆发式增长。以江西省赣州市为例,2024年1月查处快递假冒卷烟0.34万支,到2025年1月则增至52.366万支,同比增长15301.76%。从全国范围来看,2022年快递假烟案件总量约8.3万起,同比上升47%,2023年全国查获快递渠道假烟案件数量同比增长约39%,虽较2022年有所回落,但仍处于高位。这些数据直观地反映出快递渠道假烟寄售问题的严重性和治理的紧迫性。
2.2 假烟寄售的方式与特点
假烟寄售者为逃避监管,采用了多种隐蔽方式。一是伪装包裹,将假烟藏在茶叶盒、化妆品盒等普通商品中,或填写虚假物品名称和信息,如在2023年破获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将假烟伪装成保健品寄往全国各地。二是利用电商平台和社交软件,以隐晦方式销售假烟,通过线上沟通、线下快递发货完成交易。据统计,2023年查处的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案件中,近30%与电商平台或社交软件交易有关。三是分散化寄售,将假烟分散在多个包裹,通过不同快递网点和快递员寄递,降低被查处风险,每个包裹假烟数量一般在几条到十几条。四是交易过程不透明,使用虚拟身份和隐蔽支付手段,增加调查取证难度,买卖双方常通过匿名账号、临时手机号码沟通,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匿名转账、虚拟货币交易等支付方式。
2.3 典型案例分析
以2022年发生的“3・15”特大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案为例,犯罪团伙通过电商平台开设大量店铺,以日用品销售为幌子,暗中售卖假烟。他们分工明确,有人负责运营店铺、处理订单和与客户沟通,有人负责在仓库中对假烟进行伪装和包装,还有人专门负责与快递公司对接。将假烟层层伪装后,通过多家快递公司寄往全国各地。案件涉及全国20多个省份,半年内寄售假烟数十万条,涉案金额数千万元。这些假烟流入市场后,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烟草市场秩序,导致合法烟草企业的销售额大幅下降,税收流失严重,同时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许多消费者吸食后出现咳嗽、呼吸困难、头晕等不适症状。
2.4 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假烟寄售对社会经济产生了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在消费者健康方面,假烟制作工艺粗糙,使用劣质烟草和有害添加剂,长期吸食会增加消费者患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的风险。从市场秩序角度来看,假烟制造者和销售者通过非法手段逃避监管和税收,以低价抢夺合法企业市场份额,阻碍了烟草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据估算,每年因假烟寄售导致的国家税收损失高达数十亿元,影响了国家财政的正常运转。
三、快递渠道假烟寄售监管困境及成因
3.1 物流环节技术识别缺位
3.1.1 现有技术手段的局限性
X光机是物流环节常用的检测设备,但在识别假烟时存在诸多局限。由于假烟包装与真烟相似,且不法分子采用特殊伪装手段,X光机难以准确区分真假烟,对隐藏在其他物品中的假烟也容易出现误检或漏检。例如,当假烟被层层包裹在其他物品中时,X光机可能只能检测到外层物品的轮廓,无法发现隐藏其中的假烟。人工查验效率低下,无法满足快递行业巨大的业务量需求,在快递高峰期,快递网点每天需处理成千上万的包裹,依靠人工逐一查验,耗时费力,还会导致快递配送速度大幅下降。而且人工查验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依赖查验人员的经验和专业水平,易受主观因素影响,如疲劳、注意力不集中等,都可能导致误检或漏检。
3.1.2 技术应用与普及的障碍
技术设备成本高是阻碍其在快递行业广泛应用的重要因素。先进的假烟检测技术设备,如基于人工智能的图像识别系统、高灵敏度的X光机等,价格昂贵,对于大多数快递企业来说,购买和维护这些设备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一些小型快递企业由于资金有限,难以承担高昂的设备采购费用,只能继续使用传统的检测手段。此外,物流企业配合度低,对假烟寄售危害认识不足,担心技术检测会增加运营成本和操作流程的复杂性,影响配送效率,从而对技术应用持抵触态度。同时,数据共享困难,各部门之间数据格式不统一、接口不兼容,且存在数据安全担忧,制约了技术的有效应用,物流企业的包裹信息、监管部门的执法数据、烟草企业的产品信息等无法及时、准确地共享,导致技术监测系统无法获取全面的信息,难以进行精准的分析和判断。
3.2 法律责任边界模糊
3.2.1 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当前,快递渠道假烟寄售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在责任认定方面,对于快递企业在假烟寄售中的责任界定不够清晰,虽然《烟草专卖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快递企业的经营行为有一定规范,但在假烟寄售的具体情形下,企业应承担的审查义务和法律责任缺乏明确细致的规定。例如,对于收寄验视的标准和深度,法律并未给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导致在责任认定时存在争议。处罚标准方面,现行法律法规对假烟寄售相关责任人处罚力度较弱,难以对不法分子形成有效的威慑。以销售伪劣产品罪为例,对于销售假烟的行为,只有在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时,才会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快递渠道中,假烟往往被分散寄售,单个包裹的价值较低,难以达到刑事责任的立案标准,对于一些轻微的假烟寄售行为,多以行政处罚为主,罚款金额相对较低,违法成本远远低于其通过假烟寄售所获得的利润。此外,法律条文之间存在冲突和矛盾,《烟草专卖法》主要侧重于对烟草专卖领域的管理,《快递暂行条例》则主要规范快递行业的运营,两者在涉及快递渠道假烟寄售问题时,缺乏有效的衔接和协调,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两部法律对同一行为的规定不一致,导致执法部门在适用法律时无所适从。
3.2.2 执法过程中的法律困境
执法部门在打击快递渠道假烟寄售行为时面临诸多法律困境。证据收集困难,不法分子采用虚假身份、隐蔽交易方式和伪装包裹,使得执法部门难以追踪和调查。在一些利用电商平台销售假烟并通过快递发货的案件中,买卖双方使用虚拟账号进行沟通,交易记录和聊天记录难以获取,且包裹的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可能都是虚假的,这给执法部门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位置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而且,快递行业的业务量大、流转速度快,证据容易被销毁或转移,一旦执法部门发现可疑包裹并展开调查,不法分子可能会迅速采取措施,删除相关信息、转移假烟,导致证据灭失。案件定性也是执法过程中的一大难题,对于一些复杂的假烟寄售案件,难以准确判断其行为性质,在某些情况下,假烟寄售可能涉及多个罪名,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等,不同罪名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不同,如何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对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果定性不准确,可能会导致对犯罪分子的处罚不当,影响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跨区域执法中,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在具体规定和执行标准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使得执法部门在处理跨区域假烟寄售案件时,难以协调统一,在对假烟的鉴定标准、处罚幅度等方面,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导致在跨区域案件中,对同一行为的处理结果可能不同,这不仅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可能会利用地区之间的法律差异,选择在监管相对宽松的地区进行假烟寄售活动。
3.3 跨区域执法协同低效
3.3.1 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的缺陷
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存在诸多缺陷,影响执法效率和效果。信息共享方面,目前各地区之间缺乏统一、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不同地区的监管部门在获取假烟寄售相关信息时,往往面临信息分散、沟通不畅的问题。当一个地区的监管部门发现假烟线索后,难以迅速、准确地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其他地区的监管部门,导致信息延误和遗漏。在一些跨区域假烟寄售案件中,由于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同地区的执法部门各自为战,无法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能够顺利地将假烟在不同地区之间运输和销售。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和协调也存在困难,在开展联合执法时,各地区的执法部门往往存在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的情况,对于执法行动的目标、任务和流程,缺乏明确的规划和统一的指挥,导致执法行动混乱无序。不同地区的执法人员在执法理念、执法方式和执法标准上存在差异,也容易在联合执法过程中产生矛盾和冲突,影响执法效果。例如,在一次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中,由于各地区执法部门对于假烟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尺度不一致,导致在处理案件时出现分歧,无法及时对不法分子进行有效的打击。案件移送环节也存在诸多问题,在跨区域假烟寄售案件中,当一个地区的执法部门发现案件不属于本地区管辖范围时,需要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地区,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案件移送的程序繁琐、时间冗长,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一些执法部门对于案件移送的重视程度不够,不愿意主动承担移送案件的责任,导致案件在移送过程中出现延误和停滞,而且,在案件移送过程中,相关证据的交接和保存也存在问题,容易导致证据丢失或损坏,影响后续的案件办理。
3.3.2 地方保护主义与利益冲突
地方保护主义是影响跨区域执法协同的重要因素之一。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经济发展和税收等方面的考虑,对本地的快递企业和相关经营活动采取保护态度,对假烟寄售行为的查处不够积极主动。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可能会对一些存在假烟寄售嫌疑的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其提供庇护。这种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使得跨区域执法协同难以有效开展,当外地执法部门到本地进行执法时,可能会受到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阻挠和干扰,无法顺利开展调查和取证工作。不同地区之间的利益冲突也给跨区域执法协同带来了困难,在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治理中,各地区的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不同的利益诉求,一些地区的监管部门可能更注重打击假烟寄售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而另一些地区的监管部门可能更关注本地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利益,担心严格执法会对本地企业造成不利影响。这种利益冲突导致各地区的监管部门在跨区域执法协同中难以形成统一的行动目标和行动方案,无法形成有效的合力。而且,在执法资源的分配上,各地区也可能存在竞争关系,导致执法资源无法得到合理的配置和利用,进一步影响了跨区域执法协同的效果。
四、“技术监测-法律约束-区域联动”三位一体治理体系构建
4.1 技术监测:筑牢监管防线
4.1.1 先进技术应用与创新
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快递包裹的寄件人、收件人、寄件地址、收件地址、重量、体积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挖掘异常寄递行为。例如,当发现某个寄件人在短时间内频繁向不同地区寄递大量重量相近的包裹,且寄件地址和收件地址较为分散,就可能存在假烟寄售的嫌疑,通过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对这些异常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可以进一步确定可疑包裹的具体信息,为监管部门提供精准的线索。人工智能图像识别技术通过对大量真烟和假烟的包装图像进行学习训练,能够准确识别包裹中的假烟,并分析其品牌、型号、包装等特征。在快递分拣中心,安装基于人工智能图像识别技术的检测设备,当包裹通过检测设备时,系统会自动对包裹内的物品进行图像识别,如果检测到包裹内有疑似假烟的物品,系统会立即发出警报,并将相关信息传输给监管人员。物联网传感器技术在快递包裹上安装传感器,实时监测包裹位置、温度、湿度、震动等信息,一旦出现温度异常升高或震动异常剧烈等情况,系统即刻发出预警,有助于及时发现假烟在运输过程中的异常状况,当包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长时间停留、温度异常变化、震动过大等情况时,传感器会及时将信息传输给监管部门,以便监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4.1.2 技术监测平台的搭建与整合
构建统一的快递物流监管技术平台,整合物流企业、监管部门、烟草企业等多方面数据资源,实现信息互联互通。通过与物流企业的信息系统对接,获取快递包裹的实时物流信息,包括包裹的揽收、运输、中转、派送等环节的信息;与监管部门的执法数据系统相连,共享执法人员的巡查记录、案件查处信息等;与烟草企业的产品信息数据库进行整合,获取真烟的产品特征、包装信息等,以便在检测过程中进行比对和识别。在平台搭建过程中,要注重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采用先进的数据加密技术,对传输和存储的数据进行加密处理,防止数据被窃取和篡改,建立严格的用户权限管理机制,根据不同用户的角色和职责,分配相应的操作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处理相关数据,加强对平台的安全防护,安装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及时发现和防范网络攻击。统一的技术监测平台还应具备数据分析和预警功能,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平台上的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发现潜在的假烟寄售线索,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对快递包裹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对高风险包裹进行重点监控和预警,当平台发现某个包裹存在假烟寄售的嫌疑时,会立即向监管部门发送预警信息,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预警信息及时采取行动,对可疑包裹进行检查和处理,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实现对快递渠道假烟寄售的精准打击,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
4.2 法律约束:明确责任界限
4.2.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修订《烟草专卖法》,细化快递企业在收寄烟草制品时的审查义务和责任,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必须对寄递的烟草制品进行严格的实物查验,不仅要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还要核对烟草制品的品牌、数量、规格等信息是否与寄件人申报的一致。要求快递企业建立健全收寄验视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收寄时间、寄件人信息、收件人信息、烟草制品信息等,以备后续查询和追溯。对于未履行审查义务或故意隐瞒假烟寄售行为的快递企业,应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除了处以高额罚款外,还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
在《快递暂行条例》中增加对快递渠道假烟寄售行为的专门规定,明确假烟寄售的认定标准和处罚细则,使执法部门在查处此类案件时有法可依。例如,明确规定对于寄递假烟的寄件人,根据寄递数量和价值,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规范执法部门的执法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执法不公、执法过度等问题。
此外,协调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消除法律条文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建立法律法规的定期审查和修订机制,及时根据快递行业的发展变化和假烟寄售治理的实际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2.2 强化执法保障与监督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使其熟悉假烟寄售案件的执法程序和证据收集方法。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邀请烟草行业专家、技术人员等,为执法人员讲解假烟的鉴别方法、检测技术等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方式,增强执法人员的实践能力和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执法公正、规范。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加强执法部门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外部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于经核实的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建立执法协作的法律保障机制,明确跨区域执法协作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规范。通过制定相关法规或司法解释,明确不同地区执法部门在跨区域假烟寄售案件中的职责、权限和协作方式,确保执法协作有法可依。加强对跨区域执法协作的监督和考核,对协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协作不力的进行问责,提高执法部门参与跨区域执法协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3 区域联动:提升协同效能
4.3.1 构建跨区域协作平台
搭建跨区域的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治理协作平台,整合各地监管部门、公安、烟草专卖等相关机构的资源。该平台具备信息共享、案件协查、联合执法指挥等功能。在信息共享方面,各地监管部门可实时上传和获取假烟寄售线索、案件查处情况、违法企业和人员信息等。例如,A地监管部门发现某一假烟寄售团伙的相关线索,包括寄件人常用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假烟可能的流向区域等,可立即在协作平台上发布,B地监管部门通过平台获取信息后,可及时对本地相关区域和人员进行排查。
案件协查功能允许各地执法部门在线发起协查请求,请求其他地区协助调查与本地假烟案件相关的线索。当C地执法部门在办理一起假烟寄售案件时,发现部分证据或嫌疑人涉及D地,可通过协作平台向D地执法部门发出协查函,详细说明协查事项和要求,D地执法部门收到后及时开展调查,并将结果反馈至平台。联合执法指挥功能则在开展大规模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时发挥关键作用,通过平台可统一调度各地执法力量,明确各地区执法部门的任务分工,实时指挥执法行动的开展,确保行动的协同性和高效性。
4.3.2 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
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各地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治理工作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例如,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地监管部门、公安、烟草专卖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会议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方便各地人员参与。在会议上,各地汇报本季度本地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案件的查处数量、特点以及在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共同探讨如何加强区域间的协作,应对新出现的假烟寄售手段和方式。
建立联合执法行动机制,针对跨区域的重大假烟寄售案件,各地执法部门迅速响应,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行动。在行动前,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明确各地区执法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对行动的时间、步骤、分工等进行周密安排。行动过程中,加强现场指挥和协调,确保各地区执法人员密切配合。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联合执法行动的效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此外,还需建立案件移送反馈机制,明确案件移送的程序和要求。当一个地区的执法部门发现案件属于其他地区管辖范围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地区,并随案移送相关证据材料。接收案件的地区执法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和后续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移送案件的部门,确保案件移送工作的顺畅进行,提高跨区域案件办理的效率。
五、实施路径与效果评估方案
5.1 实施路径
5.1.1 试点先行与逐步推广
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区域作为试点,如快递业务量较大、假烟寄售问题较为突出的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一些内陆交通枢纽城市。在试点区域内率先构建“技术监测-法律约束-区域联动”三位一体治理体系,进行实践探索。在试点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根据实际情况对治理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例如,在技术监测方面,观察大数据分析模型在试点区域的实际应用效果,是否能够准确筛选出假烟寄售的可疑包裹,对模型进行优化;在法律约束方面,检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在试点区域的执行情况,收集执法部门和企业的反馈意见,对相关条款进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在区域联动方面,评估跨区域协作平台在试点区域的运行效果,解决信息共享不及时、联合执法协调不畅等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运行,当治理体系在试点区域取得明显成效且运行成熟后,逐步向全国其他地区推广,实现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治理的全面覆盖。
5.1.2 部门协同与责任落实
明确各部门在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治理中的职责。监管部门负责对快递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对发现的假烟寄售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犯罪的假烟寄售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打击犯罪团伙,维护社会治安;烟草专卖部门负责对假烟的鉴定、查处以及对烟草市场的监管,规范烟草经营秩序。各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治理合力。例如,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小组,由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和烟草专卖部门的人员组成,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设立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及时上传和共享假烟寄售相关信息,实现信息互通有无。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假烟寄售治理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5.2 效果评估方案
5.2.1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包括案件数量指标、市场秩序指标、消费者权益指标等。案件数量指标主要关注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案件的查处数量、同比变化率以及案件的破获率等。通过分析这些指标,可以直观了解治理体系实施后假烟寄售案件的数量变化情况,评估打击假烟寄售行为的成效。例如,如果在治理体系实施后,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案件的查处数量明显增加,同比变化率呈下降趋势,且案件破获率显著提高,说明治理措施在发现和打击假烟寄售行为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市场秩序指标涵盖合法烟草企业的市场份额变化、烟草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行业的整体发展态势等。假烟寄售行为会扰乱烟草市场秩序,通过监测合法烟草企业的市场份额是否得到恢复和提升,烟草市场价格是否趋于稳定,行业是否能够健康有序发展等指标,可以评估治理体系对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例如,当合法烟草企业的市场份额逐渐回升,烟草市场价格波动减小,说明治理措施有效地遏制了假烟寄售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促进了市场的稳定发展。
消费者权益指标主要包括消费者对假烟问题的投诉率、对烟草产品质量的满意度等。假烟寄售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通过调查消费者对假烟问题的投诉率是否降低,对烟草产品质量的满意度是否提高,可以了解治理体系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效果。如果消费者对假烟问题的投诉率大幅下降,对烟草产品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升,说明治理体系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5.2.2 定期评估与动态调整
定期对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治理效果进行评估,每半年或一年开展一次全面评估。评估工作由专门的评估小组负责,评估小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评估小组通过收集数据、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各项评估指标的数据,并进行深入分析。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发现治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对治理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例如,如果评估发现某个地区在技术监测方面存在漏洞,导致假烟寄售案件漏检率较高,可及时对该地区的技术监测设备和方法进行改进;如果发现某一法律法规条款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困难或效果不佳,可启动法律法规的修订程序,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通过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使治理体系能够不断适应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治理的实际需要,持续提高治理效果。
六、结论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本研究通过对快递渠道假烟寄售现状的深入分析,揭示了其监管困境及成因,并基于技术赋能与法律规制双重视角,构建了“技术监测-法律约束-区域联动”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研究表明,快递渠道假烟寄售问题形势严峻,传统监管方式难以应对。通过引入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图像识别、物联网传感器等先进技术,搭建统一的技术监测平台,能够有效提高假烟监测的精准度和效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主体责任,强化执法保障与监督,为假烟寄售治理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构建跨区域协作平台,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实现区域间的协同联动,提升执法效能。实施路径方面,试点先行与逐步推广、部门协同与责任落实有助于治理体系的有效实施,而科学的效果评估方案能够及时反馈治理效果,为动态调整提供依据。通过该治理体系的实施,有望有效遏制快递渠道假烟寄售行为,维护消费者健康、市场秩序和合法企业利益。
6.2 研究展望
未来,随着快递行业的持续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治理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技术方面,应持续关注新兴技术的发展,如区块链技术在物流信息追溯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假烟监测的准确性和信息的可信度。同时,加强技术研发的投入,推动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技术监测手段,以应对假烟寄售者日益复杂的伪装和隐蔽手段。在法律规制方面,随着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需及时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适应快递渠道假烟寄售治理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强国际间的法律合作与交流,共同打击跨境假烟寄售行为。在跨区域协同方面,深化区域间的协作,拓展协作领域和范围,探索更加高效的协作模式。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快递渠道假烟治理方面的合作,建立国际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共同维护全球烟草市场秩序。此外,还应注重公众教育和宣传,提高消费者对假烟危害的认识,增强公众参与假烟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通过不断努力,为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笃行致远 2024中国烟草行业发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