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烟业智汇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零售户平台 > 前沿快讯 > 正文

“双节”临近,提醒大家看紧钱袋

2013年09月13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雷得聚
A+ A

  烟草在线专稿  骗子时常有,节前特别多。这不,双节还没到,骗子又出新花样了。下面给大家介绍几个骗子行骗的案例,提醒大家警惕。

  案例一:相信“鬼话”,老汉被“鬼”耍

  9月6日,南召县板山坪镇的零售户张老汉因相信“被鬼缠身”的谎言,被一女子骗走了3700元钱。

  9月6日上午10时许,南召县板山坪镇居民张老汉正在自己的店铺看电视,一名自称收头发、收旧手机的妇女来到他店铺买水喝。喝完水后这名女子盯着张老汉的面部看了起来,然后故作惊讶地告诉张老汉:“你面有‘灾星’,额上乌云盖顶,可能有‘小鬼’附身,更不幸的是,这个‘小鬼’看上了你的儿子,这几天要带你儿子到阴间成亲,要想保命必须将家里的全部钱财拿来做祭品。”

  见张老汉将信将疑,这名女子拿出一张纸用剪刀剪成八卦图,放在一个空碗里,然后向碗里倒了少许水,一个清晰的人形图出现在纸上,女子说纸上的人形就是“小鬼”。张老汉这下全信了,立即拿出店中准备进货的3700元钱货款让该女子帮忙驱灾。女子非常神秘地祷告了一番后让张老汉把钱放到枕头下,要他下午一点以后将钱取出。

  这名女子刚出门,张老汉的儿子就回家了。看到女子神情慌张,张老汉的儿子心中生疑。再看张老汉放在枕头下的钱,已经被换成一叠报纸。父子俩一边报警,一边追赶,可这名女子跑到村口坐上同伙的摩托车后很快不见了踪影。

  案例二:“老朋友”也有靠不住的时候——一个电话,66万元险打水漂

  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然而有时朋友也靠不住,新野县的海某就是轻信老朋友一个电话,被骗走价值66万元的财物,多亏新野警方全力侦破,破获了这起诈骗案。昨日,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江某,已被新野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4月15日,在新野县城经营名烟名酒生意的海某接到江苏籍老朋友江某的电话。江某称他在江苏和北京两地因为生意上的往来,需要120箱名酒,想让海某订单发货。海某想着江某是老朋友,于是答应了。随后,江某将白酒数量和种类及收货地址以短信形式,发到了海某手机上。江某保证货到付款。

  海某经过计算,这笔生意价值66万元,如果交易成功,自己能赚一笔钱。当天,海某就将价值66万元的白酒,以托运方式发至北京、江苏两地,并给江某打电话说已发货,让收货方注意查收。

  自从发送这单白酒后,自以为捡到大便宜的海某几乎天天查看银行账号。一天、两天、一周过去了,却不见对方付款。直到一个月后,他到物流公司查询得知货已准确发至对方,海某感到不对劲,再打江某手机,对方手机却已经停机。一晃就是几个月,8月27日,海某才到新野县公安局报案,怀疑江某以诈骗方式,骗走自己120箱价值66万元的白酒。

  新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闻讯后,首先围绕白酒的去向展开侦破工作。8月底,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民警在北京警方的配合下,很快找到了白酒的收货人朱某。在民警调查时,朱某承认收到了从新野发给他的90箱白酒。然而,朱某却称,因江某欠其18万元,今年上半年,朱某再向江某要欠款时,江某称准备以白酒抵欠款,得到同意后没多久,朱某就收到了从新野发给他的这批白酒。了解案情后,朱某将剩余白酒如数退还给了办案民警。同样,江某因欠江苏籍的潘某5万元钱,在得到同意以货抵款后,潘某收到了30箱白酒。

  9月1日,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江某在江苏江阴被警方抓获。面对民警的审讯,江某供述了这起自导自演的诈骗案。目前,追回的部分白酒和现金也如数返还给海某。

  案例三:店主轻信“承诺”万余元没了  

  两枚印章,一个“省纪委”的工作证,就这样,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无业人员吴某摇身变成了“纪检干部”,而正在嫌开店辛苦,为找一份轻松的工作发愁的零售户杜女士则认为找对了人,先后分3次给吴某12000元。9月10日,市公安局梅溪派出所将嫌疑人吴某抓获。

  今年8月初,零售户杜女士在一次微信聊天时,认识了吴某。聊天中,吴某不仅显得很有礼貌,且自称是“省纪委”驻南阳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给杜女士留下了好感。之后的聊天中,杜女士将自己嫌开店赚钱辛苦,想找份稳定工作的想法告诉了吴某。对方当即回了电话,在电话里称省委某部门的二级单位正在招聘一批有编制的工作人员,他手头正好有两个名额。以为工作有了眉目,杜女士按对方的要求,在一周时间里,分两次给吴某银行卡上存了2000元,作为活动经费。

  8月22日,杜女士在市区车站路某小区门口第一次见到了“纪检干部”。吴某先让杜女士填写了一份某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之后对杜女士说,工作基本上活动得差不多了,但还需要3万元送礼,一个月后就可以上班。杜女士来到市区卧龙路一银行,将卡上仅有的一万元交给了吴某。然而,3天后,杜女士发现“纪检干部”手机关机了,觉得情况不妙,杜女士报了案。

  得知杜女士的遭遇后,梅溪派出所二大队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经常出现在市区车站南路某小区。9月10日晚8时许,当嫌疑人走到小区门口处时,4名便衣民警一拥而上,将嫌疑人抓获。在嫌疑人租住的出租屋内,民警搜出了两枚“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印章,写有吴某的省纪委“纪检六室”工作证一个和若干份聘用合同。

  在派出所里,据嫌疑人吴某交代,他以前因为抢劫被判刑12年,2010年才出狱,吴某一直无业,居无定所。一次偶然的机会听说了手机诈骗的细节,于是他花钱弄了一套假“省纪委”的工作证和印章。

  “第一次行骗,没想到她真上当了。”吴某这样说。

  三个案例,三种形式,不过,骗子的宗旨都是为了钱,中秋十一双节临近,正是销售的旺季,骗子也蠢蠢欲动,挖空心思行骗。其实案例一中,这位女骗子的伎俩并不高,只是针对一些农村单独看店的老年零售户的迷信心理设置陷阱,拿家人的生命健康做威胁,以钱财做祭品破解灾难为诱饵,再巧使掉包之计,让老年人上当受骗。只要少一点迷信,多一点警惕,也就很难上当受骗。

  案例二和案例三中,骗子是利用了人们的贪欲,设置陷阱,诱骗两位零售户上当受骗的。正如骗子吴某所说,“第一次行骗,没想到她真上当了。”很多时候,并不是骗子高明,是上当者缺乏警惕,笔者在此提醒广大零售户,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要擦亮眼睛,看紧钱袋。用句老话,不见兔子不撒鹰,只要不把钱货出手,也就很难被骗。

 

热文榜

红云红河集团 合力图强 和谐致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