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在日常案件办理中,我们对案件的定性主要根据当事人的询问笔录、查获的卷烟实物、鉴定报告进行,对其他证据,如书证、证人证言等提取往往比较欠缺,证据比较单一,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作为行政执法的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如何调查、如何取证是我们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
一、“两个关系”,界定调查与取证的关联
调查取证是具有调查取证权的行政机关对于立案处理的案件,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和查获违法行为人而依法定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它的核心内容就是收集和固定证据。
“调查”和“取证”是两个具有因果关系,联系非常紧密的工作。调查是应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某个问题或者线索进行查证,了解其发生的各种原因和相关联系,从而提出解决对策的活动。比如调查某个案件,它的上家、下家、来源、去向等进行有目的的调查,而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取证。取证就是求取证据,根据前期调查过程中掌握的情况,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来证实某个涉烟违法事实的活动。
二、“三个关键点”,明确调查取证内容
(一)定性的关键点
给一个案件定性、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要有证据。比如:①无证运输案件,要调查清楚卷烟的品种、数量、购入价格;来源、去向;运输的方式、外包装情况;如果是托运的,还需调查清楚承运人是否明知、托运起始地;有无准运证及购货证明等。②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要调查清楚有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购、销品种、数量及价格;有销售的,还需对违法所得调查清楚。而目前对于烟草违法行为的定性证据主要限定于卷烟实物、鉴别检验报告、询问笔录。虽然询问笔录里有询问当事人整个事实的经过,但没有对该违法事实进行印证,仅凭当事人的供述进行定性,在证据提前方面比较孤立、单一。
(二)定量的关键点
定量的证据主要就是购销记录的证据,也就是购销清单,即书证。一起涉烟违法行政案件在取得定性证据的同时,要继续调查该批卷烟的购进、销售、库存、货款等的真实情况,就是要取得定量的证据。这方面要注意的是:
1、要注意取得购进的原始票据,能当场提取的尽量当场提取。购进票据最好是取得原始的随货的票据。
2、结合现场查获的卷烟实物,如果出现有散包的情况,就要追根究底,调查清楚有无销售。从常理讲,购买的数量一般都以整数购买,不会出现零散的数量。
3、对已经有销售的,要取得已销售的记录。如销售清单等,有些规模较小的零售店无销售记录,可以核实该店的订货记录和盘库存。发现不一致的,要再次调查。
4、对有据可查的证据,要深入调查。如果涉及本地的,可以来指定地点配合调查,也可以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上门收集证据;如果涉及外地的零售户,以“协助调查函”的形式,请求相关单位部门的协助收集证据;如果涉及运输的,要在现场对司机及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笔录。
5、对涉烟违法犯罪的,要特别注意作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调查权限,不得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必须由相关执法部门或职能部门的配合。
(三)现场取证的关键点
现场取证,主要涉及“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该文书在行政执法案件中是十分重要的证据,它是把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事实以证据形式固定下来,其证明力优于其他书证、视听材料和证人证言,是来自于现场的第一手原始证据。我们应认真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同时要注意以几个问题:
1、要客观真实、贴近案情、详略得当。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就相当于执法人员在检查现场把整个检查过程用摄像机摄录下来,关键要反映的是客观真实,重点在于仔细地、有针对性地记录检查情况,我们不可能把整个检查过程记录下来,但我们要把与检查目的有关的检查情况记录下来。主要记录现场的环境,所见物品的摆放方位、形状、数量以及在场人员的情况等,采用“由大到小”、“由粗到细”的方法对整个现场进行详细的记录,并进行固定提取。我们到一个检查现场,首先要对现场环境进行大致描述,如“某某店正面墙上挂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然后再收缩到具体需要重点检查的位置,如“在某某人陪同下现场检查发现在**处**柜台左边第*个抽屉或隔层上(或外包装为***)发现……”等。
2、要把握细节,不致遗漏。要把检查过程中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做了哪些与检查目的有关的活动详细记录下来,如“在某某的陪同下(或带领下),自行开锁后,对仓储场所进行检查”、 “某某从***拿出购货清单*份交给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又如“执法人员出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给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检查发现的上述卷烟进行封箱并打好封条,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等,要把当事人和执法人员与检查目的有关活动记录下来。
3、有两个检查现场的要分别制作。只要不在同一个检查现场的,都必须分开制作两份不同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把最真实、最客观的现场还原,做到不添枝加叶、不胡编乱造。
4、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的签字以及修改处的按指纹或签字要按规定进行。
三、“三个方面”,化解调查取证难点的方略
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在调查取证中往往困难重重,无法深入调查,对案件的查办阻力不小。因此,我们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前期经营。无论案件是大还是小,都是从表象开始的,都会存在漏洞,随着调查的深入,才会“真相大白”。那么,随之开展的调查方式就很重要,需要“公开和秘密相结合,日常管理和公开的检查与跟踪守候相结合”等方式进行,从小案经营成大案、从大案经营成网络案,为取证服务。
2、完善信息情报机制。无论是涉烟刑事犯罪案件还是其他一些大要案,都离不开信息情报建设,而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就是建立在信息情报的基础之上,具有先导的作用。同时,信息情报必须与群众举报相结合,获取高质量的情报,掌握市场动向,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类筛选、综合分析。
3、充分发挥协作机制。无论是涉烟刑事犯罪案件还是其他一些大要案,要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基本都是跨县、跨区,甚至是跨省,如果我们不强调跨区协作、部门协作,不强调与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协作,调查取证工作就难以开展,案件就难以得到突破。
当前,行业内对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越来越重视,从参加每次季度评查情况看,问题还很多,如何有效防范和规避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在日常办案中严格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收集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全面性的证据,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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