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烟草专卖局开展的日常工作就是行政执法,如何在日益变化发展的时代继续文明执法,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不能忽略的课题。现阶段随着科技的进步很多违法事物会发展到难以侦破的程度,如此以来给烟草专卖局开展的行政执法工作带来困境。笔者认为,随着时代的进步发展,相关执法工作的操作流程要应时而变、应事而变,执法活动中要开拓发展相应的执法工具。
工具,原指工作时所需用的器具,后引申为为达到、完成或促进某一事物的手段。工具是规律发生作用所需条件的物化准备,是人体功能器官的延伸和放大。地球上的一切工具和机器,不过是人肢体的知觉的发展而已。现实执法工作中要创新发展执法检查中所使用的工具。创新执法过程中的具体工具,也就是利用变化作为开创一种新的事业和一项新的服务的机会手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方面来说明烟草行政执法应该使用的相关工具,促进文明执法的新形态。
第一种烟草行政执法工具是金属探测仪,下面详细的介绍一下金属探测仪。
金属探测仪精确性和可靠性取决于电磁发射器频率的稳定性,一般使用从80to800kHz的工作频率。工作频率越低,对铁的检测性能越好;工作频率越高,对高碳钢的检测性能越好。检测器的灵敏度随着检测范围的增大而降低,感应信号大小取决于金属粒子尺寸和导电性能。由于电流的脉动和电流滤波的原因,金属探测仪对检测物品的输送速度有一定的限制。如果输送速度超过合理范围,检测器的灵敏度就会下降。为了确保灵敏度不下降,必须选择合适的金属探测仪以适应相应的被检测产品。一般来说,检测范围尽可能控制在最小值,对于高频感应性好的产品,检测器通道大小应匹配于产品尺寸。检测灵敏度的调整要参考检测线圈的中心来确定,中心位置的感应最低。产品的检测值会随生产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比如温度、产品尺寸、湿度等的变化,可通过控制功能作调整补偿。
如此介绍金属探测仪,大家可能会有疑问,并且质问:“金属探测仪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有什么关系?”拆开卷烟的时候,大家不会认同香烟和金属有什么瓜葛,其实香烟和金属不能完全脱离关系。盒装香烟里面那一层包裹卷烟的锡箔纸就是金属,能够被金属探测仪检测到。数据显示,一般的金属探测仪在100-130厘米能够发现一包盒装的香烟。这样的情况下专卖稽查人员在执法中拥有相应的工具,相应的执法工作就能很好的开展起来,不会畏首畏尾也不会触碰违法执法的警戒线。
笔者要说明的第二种执法工具就是条形码扫码器。
每包香烟上都有条形码。国家烟草专卖局在2004年就发布了国烟科[2004]57号文件,《卷烟条形码使用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国内生产的卷烟(包括内销和出口卷烟)的箱包装、条盒包装和小盒包装都必须印刷(或粘贴等)符合要求的条形码标识,并满足唯一性、稳定性和可识别性要求。本着一物一码的原则,不同牌号、不同规格、不同颜色、不同价格、不同包装形式的卷烟须分别编码,不得重码。卷烟的箱(件)、条、盒须分别编码。并且已经使用的卷烟条形码(包括已停产的卷烟所用的条形码)都须作为历史资料保存,不得重复使用。国家局对卷烟条形码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没有条形码、重复使用条形码、未及时在卷烟条形码维护机构备案或条形码印制不符合要求的卷烟,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判定。
如果国家局规定的条形码上能够显示相关卷烟的销售场所就不会有非渠道销售相关卷烟和无证运输卷烟等相关卷烟违法问题的出现。有了条形码扫码器,烟草专卖稽查员就会多了一个执法的利器,更好的打击烟草违法者,明确烟草专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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