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一直以来,卷烟零售市场运行的规范与稳定是决定卷烟经营企业壮大与发展的前提条件,能否有效解决影响和干扰卷烟零售市场运行的诸多问题,将直接关系到卷烟经营企业各项工作的落实与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实现。从这个角度来讲,卷烟经营企业应当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监管平台和模式,构建更为优质高效的管理体系。从而,切实解决各类难题,营销与管理存在的矛盾,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整个零售市场运行环境更加和谐有序。
笔者认为,基层卷烟经营企业应当结合自身袖和市场发展需要,切实探索和做好诸如专销结合等较为有效的营销管理模式,真正将专卖法律法规执行和卷烟营销服务落实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专卖执法人员与卷烟营销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意识,在提高卷烟零售业户守法意识和规范市场营销环境的同时,切实转变专卖执法及营销服务人员的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执法效率不高、营销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使得整个卷烟营销和服务活动更加快捷、便利和实效。
一、构建专销结合平台的重要作用
实际上,构建专销结合平台是基层卷烟经营企业适应当前卷烟零售市场运行出现的新形势,结合烟草队伍建设的实际,对专卖执法与营销服务更好开展而进行的一种有益探索,也是提高烟草从业队伍工作效率的有益探索。其对整个卷烟经营企业的发展与零售市场运行与稳定有着较大的推动作用。
首先,构建专销结合平台有利于形成信息传递“网络”。
无论是烟草专卖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开展,还是卷烟营销服务活动的实施都需要搜集和掌握较多的信息,特别是涉及烟草案件的查处和零售业户卷烟品牌需求变化更加需要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和快速传递,这是影响专卖执法效果和营销服务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执法者或营销人员不能掌握和了解更为有效的信息和情况,那么,专卖管理执法部门及人员就成为了“聋子”或“瞎子”,对卷烟零售市场的了解程度会降低,也阻断了专卖执法与市场运行之间的联系,出现“孤军奋战”的不利局面,造成了掌握各了解涉烟案件陷入困境。在查处涉烟案件时出现“狗咬刺猬,无从下口”的现象,影响专卖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从卷烟营销服务的层面来说,离开了有效信息的准确传递,营销服务人员就无法知晓和了解某一辖区卷烟消费需求变化、品牌消费动态以及市场库存是否合理等状况。专销结合平台的构建与完善,非常有利于各类有效信息的传递,不管是专卖执法部门及人员,还是营销人员都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来共享涉及卷烟零售市场运行和消费变化的各类有效信息,能够极大提高专卖与营销工作工作效率,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其次,构建专销结合平台有利于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基层卷烟经营企业构建专销结合平台可以有效地将专卖与营销人员组织起来,使其更好地沟通交流信息,总结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讨论各自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变化,这样更加有利于专卖执法与营销服务工作的开展。能够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能够极大提高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由于卷烟营销人员为零售业户提供更具柔性的服务,能为卷烟零售业户所认可。因此,其在与零售业户交流沟通的过程中,很容易第一时间了解到一些信息或情况,这些信息和情况很可能成为查处涉烟案件的线索。同时,卷烟营销服务人员也极易发现辖区内卷烟零售业户存在的违法违纪经营行为,并且通过平台能够及时传递到专卖执法人员手中。专销结合平台能够进一步加大专卖执法与卷烟营销人员之间的联系力度。其在共享一信息和资源的同时,实现最大限度的交流与互动,能够更好地促进专卖执法与营销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三,构建专销结合平台符合企业市场化发展的需要。
走市场化的发展道路,有效提升企业竞争力应当是卷烟经营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构建专销结合平台应当是企业转变执法与营销工作思路的具体表现,也是企业走市场化道路的有益探索。应当说,烟草行业所实行的垄断性和行政式的管理模式既是行业特殊性造成的,也是特定阶段和特定时期的产物,但是实现市场化发展才是卷烟经营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企业构建专销结合平台可以将专卖执法与市场管理与卷烟营销和服务指导有机融合到一起,使得专卖执法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与提升的同时,能够掌握更多的营销知识,增加了专卖执法的规范性和服务性。专卖执法人员在规范执法的过程中能够更加深入地讲解涉及卷烟营销服务方面的一些规定和要求。这种情况下,既能增强专卖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又能增加专卖执法人员与监管对象紧密度,能够真正取得融合了营销服务痕迹的专卖执法实效性。此外,卷烟营销人员通过专销结合平台可以了解更多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好地提升营销服务人员营销服务规范性,实施更具实效性、公正性的营销服务行为,推动整个卷烟营销服务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构建专销结合平台需要把握的关键环节
1、正确把握专销结合尺度,卷烟经营企业应当真正做到“量体裁衣”。
众所周知,专卖执法工作的开展有法律作为依据和标准,专卖执法人员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其在执法主体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而卷烟营销属于“柔性”较强的、人性化的服务行为,营销服务人员只能为服务终端提供营销服务指导,不具备执法与行政管理的资格和条件。从这个角度来说,二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和不同,同时,专卖执法与营销服务工作也有着各自的特点。这就要求卷烟经营企业构建专销结合平台时必须有效把握尺度,在合理的范围内开展专销结合,确保整个专卖执法与营销服务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营销人员绝对不能实施专卖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专卖执法人员也不能过多以行政式的手段或方式参与卷烟营销服务活动,其只能在坚持原则和标准的范围内为卷烟零售业户提供服务和指导。
2、探索构建专销结合平台的途径,卷烟经营企业应当真正做到“多元化”。
专销结合平台的构建与运行应当是多层面的,绝不能过于僵化与滞后,更不能脱离卷烟零售市场运行的现状,也不能不充分考虑到卷烟经营企业发展的实际。因此,卷烟经营企业构建专销结合平台应当探索多种途径和渠道,全力提高平台运行质量和效率。卷烟经营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定期召开的周例会、不定期召开的座谈会以及各类情况通报交流会等形式实现专卖执法和营销服务人员有效接触和互动。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的电子技术构建更加时效的互动平台,通过微信、QQ等时时交流工具实现专卖执法与营销服务人员反映新情况、交流新信息、总结新经验、讨论新问题、研究新做法。专销结合平台的建立与完善可以顺畅专卖执法与营销服务工作的渠道,能够形成更为实效的格局,使得市场规范管理更到位,市场运行秩序更规范,市场发展环境更和谐。
3、构建专销结合平台需要制度支持,卷烟经营企业应当确保“有章可循”。
俗语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有效的工作都需要有规范的机制与制度作为保证。构建专销结合平台也是这样,如果脱离了各类制度与机制的规范,平台在运行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较为主观随意、运行不规范化、操作不标准等诸多问题。因此,基层卷烟经营企业在构建专销结合平台时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只有切实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才能确保专销结合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更加规范实效。卷烟经营企业尤其要针对构建专销结合平台的各个重点环节制定更具实效性和规范性的制度。在把握重点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诸如例会管理制度、信息共享与维护制度、专销结合工作实施办法等更加实效的制度与机制。努力提高专销结合平台运行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使其能够在推动卷烟零售市场运行和发展过程中真正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深入探索构建专销结合平台有益于基层卷烟经营企业专卖执法、市场管理和卷烟营销服务、业户指导等工作的开展。能够切实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专卖与营销之间的互动与交流,有效增强烟草从业队伍工作水平和整体实力,对规范卷烟零售市场运行秩序、优化烟草从业队伍结构,化解专卖管理与营销服务之间存在的矛盾有“百利而无一害”。因此,基层卷烟经营企业应当不断探索专销结合平台运行新模式和新思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运行机制和制度,切实提升专销结合平台运行质量,使其充分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卷烟零售市场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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