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陆良消息 为确保2014年烟叶收购任务目标顺利完成,保证收购工作规范有序,云南省陆良县局(分公司)健立健全收购管理制度,强化收购业务管理,为烟叶收购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烟叶收购期间实行“日情况通报制”。质量监督检查组、联合巡回检查督察组、清仓盘点组、入库验收组等四个执行小组采取短信方式将每日工作情况通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司主任、纪检监察科科长、人事劳资科科长、企管科科长、生产经营科科长。公司根据烟叶收购具体情况,按烟叶收购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对违纪、违规和烟叶等级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收购站(点)和个人进行“现场处理”(原则上“处理不过夜”)。
二是加大巡查监察力度,实行“三化”管理。组建联合巡回督查检查组加强对各收购点和入库点的巡回交叉检查,实行重点单位和重点岗位督查检查常态化、收购异常情况督办现场化、举报案件查办彻底化的“三化”管理。烟叶等级质量检查组在烟叶收购期间,平均对每个烟点检查不少于6次;联合巡回检查督查组在每个烟点的督查不少于6次。清仓盘点组不定期对站点进行清仓盘点。
三是建立烟叶收购过程控制和预警提示机制。收购站(点)长要按照收购部位要求、上等烟比例要求每天进行收购过程控制,收购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确定下部收购思路。生产经营科和财务科每天监控各站(点)的收购部位比例、上等烟比例、收购产值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提醒站(点)并汇报公司领导。专卖管理科、纪检监察科要对收购时间超时、特殊人群进行动态分析和严密监控。通过各种“预警机制”确保烟叶收购等级合理,数量完成,质量和比例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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