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马龙消息 2014年,云南省马龙县计划机耕面积8万亩。为提高耕作效率,减轻烟农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确保最佳节令移栽,马龙县采取措施做实机耕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的机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耕方案制定及检查验收工作,各乡(镇、街道)组建机耕服务队,农机站挑选、培训、调剂机耕手,机耕服务队实施机耕作业服务,烟叶站、点指定机耕作业地块、核实面积、监督机耕质量,烟农对自家种植地块机耕质量和面积进行验收。
明确机耕范围。2014年规划种烟地块,样板、公路沿线优先;连片面积在100亩以上;站点指定的机耕范围内;4月5日前完成机耕作业的地块。
明确机耕质量要求。机耕包括深耕、碎垡、理墒,且墒面平直。地烟要求墒高35厘米以上,墒面宽35厘米-40厘米,墒底宽80厘米-90厘米;田烟要求墒高40厘米以上,墒面宽40厘米-45厘米,墒底宽80厘米-90厘米。
明确补贴兑现办法。按照“烟草直补烟农、烟农购买服务”的原则,凡是在烟叶站指定的机耕范围内,由机耕服务队统一进行深耕、碎垡、理墒,质量达到要求,由烟农开据验收单据,并在受益明细表上签字认可,经县机耕领导小组检查认定后,将机耕补贴直接兑付到机耕服务队。机耕旱地烟草补贴45元/亩、田烟55元/亩,烟农自筹20元/亩。
严格检查考核。机耕工作结束后,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上报机耕面积统计表和机耕烟农受益明细表,县烤烟机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抽查验收,抽查验收实测面积达到抽查上报面积95%以上(含95%)的,给予验收;抽查验收实测面积低于抽查上报面积95%以下的,据实折算机耕面积,并扣点长一个月绩效、站长半月绩效;机耕质量达不到要求或机耕地块未种植烤烟的不予验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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