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师宗消息 为加强烤烟育苗管理,确保烤烟育苗生产质量,云南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曲靖市烟草公司师宗分公司关于下发2014年烤烟漂浮育苗实施方案及烤烟育苗物资补贴的通知》和《烤烟漂浮育苗技术规程》、《师宗县2014年烤烟商品化漂浮育苗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该县近几年烤烟育苗的实际情况,加强对烟叶育苗专业化服务工作管理。
师宗分公司就从烤烟育苗服务范围、工作目标和育苗服务运行与管护等6个方面制定《2013年师宗县基地单元烤烟育苗服务工作方案》,加强对育苗专业化服务工作管理,保证规范、有序地开展烟叶育苗专业化服务工作。各基地单元烟站、烟农合作社将按照公司安排,采取以基地单元烟站负责规划、组织和协调,烟农专业合作社运作的方式,按照“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准备—组织开展服务—服务验收确认—服务结算”的服务流程,组织、指导育苗服务队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为烟农提供统一的专业化育苗服务。
各烤烟育苗业主与主管烟站签订烤烟商品化漂浮育苗技术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烟站负责制定烤烟漂浮育苗技术操作规程,对业主进行漂浮育苗技术培训,无偿向业主提供烤烟漂浮育苗技术指导和服务;业主按照烟站要求培育所辖自然村所需烤烟苗品种及数量;业主严格按烟站制定的漂浮育苗技术规程开展育苗工作,严格做好育苗设施维护管理、卫生管理,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及剪叶、炼苗工作,培育壮苗率达90%以上的适龄壮苗,严格按供苗协议做好烟苗供应工作;业主育苗及供苗时间严格按烟站要求进行;烟站严格按《师宗县2014年烤烟商品化漂浮育苗考核管理办法》对业主培育烟苗的质量等级进行考核评定。业主按规定的标准向烟站交付育苗保证金,供苗结束后,烟站按照育苗考核结果返还业主育苗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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