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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卖香烟 判六年罚三万

2014年09月03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烟台大众网报道 作者:孔健、陈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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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烟台大众网报道  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买卖的都是真香烟,非法经营者也要判刑。近日,山东烟台市福山区一名男子因无证倒卖香烟,获刑6年,并被罚款3万元。

  近日,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倒卖香烟案。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一浙江籍男性梁某为牟取私利,从烟台市福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商店里大量收购中华牌香烟,然后通过快递将所收购的香烟发至浙江省温岭市箬横镇,由被告人江某将所收购的中华牌香烟予以销售,从中赚取差价。

  梁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分别从福山区、开发区以一条400元的价格收购中华香烟。非法销售额共计613900元。案发后被告人梁某被刑事拘留,被告人江某主动投案。最终经福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梁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江某犯非法经营罪,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该案的判决结果告诫人们: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必须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且必须向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同时也告诫那些正从事或正想从事同类非法经营活动的零售户们,应立即停止不法经营活动,彻底打消念头,合法经营才是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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