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进KA商超之际,小东局长给员工讲了一则五年前的案例:一日,促销员正在超市理货,由于公司的陈列位置比较高,需要爬梯上去将成箱成条的香烟码放在货架上。商品即将补充完毕时,促销员不小心将其货架弄倒,人也从高处落下,重重的摔在了地上,送入了医院。经医院鉴定为,股骨头坏死。于是,理货员将其烟草公司与超市告上了法庭。由于理货员是在超市内受的伤,超市没有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作业的工作环境,故要承担法律责任,决定赔钱私了,而烟草公司以理货员是劳务派遣人员为由,没有进行赔偿,最终走进了法院的大门。
评:工伤不可怕,可怕是没有厘清责任。好在我们不会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