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这是长沙破获的第一条假烟生产线。而收缴的假烟机,则打破了此前湖南没有假烟机的历史。
大山深处藏窝点
据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常自力介绍,去年10月,有群众举报,称长沙、怀化等地有人购置了假烟生产线。接到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湖南省烟草局共同交办的“11·2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专案长沙地区的线索后,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长沙市烟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组织协调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食品安全执法大队、长沙市烟草局稽查支队、宁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宁乡县烟草局等部门精干力量着手调查。
通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丁某、舒某等人分别在宁乡县黄材镇石狮村、集镇设立两处卷烟烟丝生产加工工厂,通过购置各类卷烟加工设备,雇请多名当地村民大肆从事伪劣烟丝生产活动。同时,该团伙为从事贩卖伪劣烟丝活动,还精心编织、经营着一张跨省地下销售网络。
“工厂一开始建在望城乌山镇。由于假烟工厂的生产有较大污染,当地村民进行了举报和投诉,工厂随后停工,并开始重新物色地方。不法分子后来在宁乡一座大山深处找到了一块地方,用挖掘机把原先的山坡推平,把成套的大型生产假烟的设备运了进去。”办案民警谭宵介绍说,由于这个工厂建在大山深处,平时很少有外人进去。一有陌生面孔出现,这些人就会立即停止生产。为此,前期的侦破工作很艰辛,办案民警在深山里一呆就是一整天。
专案组侦查发现,自2011年8月开始,犯罪嫌疑人王某、舒某伙同犯罪嫌疑人丁某、赵某等人在望城县乌山镇附近设立烟丝加工“黑工厂”。为生产烟丝,该犯罪团伙成员共同出资54万元购得专用卷烟切丝机、蒸汽锅炉等烟丝加工设备,由丁某联系福建假烟生产商提供烟梗,待加工成成品烟丝后返销给福建假烟生产商,从中赚取非法利润。2012年8月至10月期间,该犯罪团伙共非法生产加工成品烟丝两万余公斤,非法获利6万余元。
为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查处,从2012年11月开始,犯罪嫌疑人王某、丁某又各出资6万元,在增购部分卷烟烟丝加工设备后,将整套设备转移至宁乡县黄材镇石狮村猛虎组,继续从事非法生产加工烟丝。其中,丁某负责联系烟梗来源和成品烟丝销售,王某负责烟厂的日常管理并雇请当地村民蒋某、颜某等9人生产加工烟丝。
制假售假存暴利
2013年1月21日,专案组集中组织民警及烟草行政执法人员80余人,兵分六路,在长沙、宁乡两地同时收网,一举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舒某、蒋某、颜某等11人,并在位于宁乡县黄材镇石狮村猛虎组的烟丝生产加工“黑工厂”内查缴卷烟生产设备一批,烟丝薄片9000公斤,烟梗原料4000公斤;在位于宁乡县黄材镇集镇的另一“黑工厂”内查缴小型烟叶生产设备一批,烟叶3000公斤,烟丝3000公斤。
至被查处时,该非法烟丝加工厂已加工烟梗30.6吨,生产烟丝18吨,销售成品烟丝9吨,非法获利达2.7万余元。经湖南省烟草专卖局鉴定,两处“黑工厂”被查缴的烟丝均为劣质烟丝。
据介绍,这些烟丝原料来源没有保证,而且大多颜色发黑。对于这种烟丝,在工厂做事的当地村民对办案民警表示,他们从来不抽这些烟丝。据悉,这些烟丝主要销往福建等地。
“这种伪劣烟丝的利润很大。加工一斤大概能获利1.5元左右,一天能做到三四吨左右。”据嫌疑人交代,宁乡这个“黑工厂”占地大约在6亩左右,前期推平了不少山坡,后来又投资购买了50多万元的设备。王某等购置这些成套的假烟生产线,原本打算做成成套的成品假烟,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技术人员。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舒某、丁某、蒋某、颜某等12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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