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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督特大贩卖假烟案十堰宣判

2012年12月10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十堰晚报》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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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十堰晚报》报道  2010年12月,湖北省十堰市警方将以河南男子张某和李某为首的特大贩卖假烟团伙成员全部抓获。2012年5月,该团伙被依法移交起诉。近日,张湾区人民法院依法对4名主犯及其他团伙成员判处1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0年3月,十堰城区烟草专卖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郧县女子江某在十堰市贩卖假烟,送货人从河南省叶县马庄乡提货,然后通过长途班车将假烟运到十堰。稽查人员分析,在河南省叶县马庄乡一带存在一个假烟生产窝点,遂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系,请警方介入侦查。当年10月,十堰市公安局抽调28名民警与烟草稽查人员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在之后的半年时间里,办案人员多次前往郑州、平顶山、许昌等地,对有关涉案人员进行秘密调查取证,基本掌握了该团伙人员活动规律和地下生产窝点、原辅材料仓库等情况。

  2010年12月9日,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案列为部级督办案件。当月17日,专案组决定收网。在河南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十堰市警方于当晚8时至次日凌晨,先后将李某等12名涉案嫌疑人抓获。

  18日晚,警方在叶县马庄乡李庄村犯罪嫌疑人李某家中,查获卷烟机1台、价值30余万元的假冒卷烟2143条。至此,这个疯狂生产假烟8个多月的地下窝点被彻底摧毁。

  民警连夜将犯罪嫌疑人押回十堰突审。根据线索,民警辗转16个省(市、区),行程10多万公里,将80多名涉案人员缉拿归案。

  经查,2010年4月起,该制假团伙在马庄乡李庄村进行有组织的假烟生产。整个销售网络遍布全国16个省(市、区),只要经销商将所需品牌、包装等信息通过互联网发至产地,厂方立刻按客户要求组织生产,再通过专业渠道发给经销商。经过多年发展,马庄乡已经形成完整的集原材料采购、生产、供应、销售为一体的非法生产经营假冒卷烟生产地。警方通过查阅制假团伙台账查实,其累计生产白条烟支30.8万余斤,折合卷烟84.7万条,案值高达1.44亿元。

  2012年5月,该团伙成员被移交起诉。近日,张湾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李某等23名被告人进行宣判,其中,1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3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5年、4年、3年、2年、1年不等有期徒刑,另有2名被告分别被湖北恩施、山东郯城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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