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正义网报道 租赁场地做造假车间、购买机器完成调试、动员亲戚参与管理、招聘工人进行生产、明确分工严格保密、悄然行动运输假烟,精明的张某流畅地做完了这一系列动作,从2012年2月至4月,在短短两个月内就生产了价值280余万元的假烟,8月6日,广西平乐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张某及8名主要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2年春节过后,被告人张某从福建来到广西平乐县,先后租下平乐县平乐镇月城村委黄豆胆一木材加工厂作为生产烟支的车间,租下平乐镇安良街一栋民房作为假烟包装车间,租下平乐镇马渭村委沙子岭一民房作为包装车间和仓库,租下桂林平乐五丰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仓库存放烟丝,租下平乐县同安镇华山村委笔头村被告人陶某的养猪场作为烟丝配料场地。此后张某聘请自己妻子的堂弟黄某负责管理黄豆胆烟支生产车间,聘请被告人吴某负责管理安良街假烟包装车间,聘请被告人谢某负责管理马渭假烟包装车间、仓库,聘请被告人梁某、周某负责假烟运输,聘请被告人康某负责操作烟机,聘请被告人吴某负责所有成条假烟外包装。除短途运输司机梁某、养猪场老板陶某是本地人外,其他工人都是7被告从福建、湖南、广西等地带来的亲戚。
张某的假烟工厂开始正式运转后,张某对各个生产点的工人进行严格管理,限制工人随意到平乐县城走动,每个生产点均有一名妇女负责上街采购食物和做饭。相比生产管理,运输环节则更为保密,负责长途运输的被告人周某供述到:“运烟一般选在晚上进行,烟的包装上写着玩具、塑料等字样。张老板叫我把烟运到广州预先定好的地点后只要把货车停在那,然后去旅馆休息,其他的不用管。第二天清晨货车还是停在原地,车上的假烟已经被搬空了。是什么人负责接货我不清楚,他们怎么有货车的钥匙我也不清楚。”
到2012年4月12日张某的假烟窝点被查获为止,张某等人生产了假冒的十八种品牌的香烟,涉案价值达28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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