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中国江苏网报道 1月11日,记者从江苏省淮安市烟草专卖局获悉,近日,历时10个月侦破的“2·20”非法经营卷烟案在清河区人民法院宣判,五名主犯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值得一提的是,一伙人怎么也没想到,秘密经营5个月,横跨鲁苏两省的非法经营卷烟会“栽”在一次偶然的交通事故上。
2011年2月19日,山东莱西,受当地人褚某、张某雇佣,崔某等人将2464条香烟装车运往江苏常州。20日凌晨,货车进入京沪高速淮安段时发生意外,翻车后造成一名驾驶员死亡。
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崔某涉嫌非法运输真品卷烟,警方现场查获的香烟价值58万多元。
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崔某于2月21日被取保候审。此后,警方会同淮安市烟草局,历经10个月,侦破了这起横跨鲁苏两省、秘密进行5个月的非法经营卷烟案件,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褚某等7人,涉案金额达130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期间,被告人褚某、张某在明知自己没有烟草专卖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同样没有烟草专卖批发、零售许可证的陆某从山东省等地回收中华、南京等真品卷烟,并非法销售给常州的孙某和郭某等人,孙某等人违规在当地销售香烟。
法院认为,褚某等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规定,非法经营、运输香烟,均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近日,法院宣判,褚某等5人分别获两年零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并处罚金。另有两人被另案处理。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