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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3名非法倒卖烟草案(图)

2013年03月18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阳光报》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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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阳光报》报道

3名案犯被集中宣判

  赚取货物差价是不错的赚钱方法,但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这样挣钱。福建的付女士在西安做生意,感觉西安的香烟比老家便宜就想挣差价,结果被判刑半年。3月1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包括付女士在内的3名倒卖烟草的嫌犯进行了集中宣判。

  倒卖烟草回老家,被判半年罚2万元

  35岁的付女士家住浙江省台州市,2012年11月,付女士与朋友商量从渭南收购中华烟卖至浙江老家销售赚取差价,二人商定进货款由付女士的朋友出资9万余元,剩余部分由付女士出资。

  付女士通过吴姓女子从渭南购买卷烟288条。而后,付女士将该批卷烟通过西安市北三环大明宫浙安物流进行转运。

  2012年11月15日早晨,西安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西安市北三环大明宫浙安物流将偷运卷烟查扣。付女士得知卷烟被查扣后,主动前往西安市雁塔区烟草专卖局接受处理,付女士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及准运证明。经陕西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上述查获的288条卷烟系真品卷烟,核实该批卷烟价值128200元。

  付女士违犯国家烟草管理法规,在没有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贩卖国家专营专卖的烟草制品,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倒卖假烟604条,判十个月并罚3万元

  30岁的李某,出生于福建省诏安县,汉族,初中文化。2011年6月,李某在其租住的西安市莲湖区南小巷仪表楼105号楼3单元1楼开了一家“明煌茶叶烟酒店”。经营期间,李某通过朋友认识福建漳州一自称“刘哥”的人,“刘哥”可以弄到假烟,李某就想通过“刘哥”弄些假烟销售。

  2012年11月8日上午,“刘哥”通过德邦物流公司将卷烟发送到西安,李某收到卷烟后,存放到西市北路城建大院6号楼2单元1楼101室朋友家中。

  西安市灞桥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将李某当场抓获。现场查获中华、好猫、黄鹤楼等11个品牌共计604条卷烟。经陕西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被查获的所有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价值256290元。

  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犯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罪名成立。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非法倒卖烟草获刑七个月,罚一万元

  39岁的焦某家住在陕西省洋县。2012年9月1日,西安市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陕FQ8192白色长安之星汽车从洋县往周至行驶,车上装有大量的违规卷烟。西安市公安局会同烟草稽查人员前往西汉高速涝峪口收费站出口处,将被告人焦某当场抓获,并在其车内查获一批卷烟,其中硬白沙1577条、软猴王235条、美猴王180条、硬红延安495条,共计4个品种2487条卷烟。经陕西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检验,查获的所有卷烟均为真品卷烟。经对查获的卷烟进行核价,被查获的卷烟价值107275元。

  焦某违犯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国家专营、专卖的烟草制品,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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