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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市一盗窃千余高档香烟案团伙被抓获

2012年05月23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江苏法制报》报道 作者: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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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江苏法制报》报道  赌博让他负债累累,偶然的机会让他发现一个储存香烟的仓库,于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盗窃香烟案发生了。4月26日,江苏省张家港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长美、吉君、李其强有期徒刑十三年四个月、十四年、十四年,并各处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3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责令被告人徐长美、吉君、李其强退赔尚未追缴的赃物折价款15.2万元。

  千余高档香烟遭窃

  “我家仓库里1100多条香烟不见了!”2011年11月18日,家住张家港市杨舍镇的个体烟酒经销商陈某焦急万分的来到城西派出所。陈某报案称,自己存放在小舅子谢某家的1170余条品牌香烟在清晨遭窃,总共损失香烟价值30余万元。

  民警立刻赶赴现场,发现谢某家院墙防盗门、存放香烟的房间防盗门、木门门锁被撬,房间内一片凌乱。谢某告诉民警,清晨其子起来上厕所,看到围墙外停着一辆后门开着的白色面包车,有一个人从后门跳上车,车子就开走了。后其子到楼上把其叫醒,其起来发现楼下房间里20多箱香烟被盗走了,于是立刻打电话通知陈某。

  陈某告诉民警,被盗的香烟部分是从烟草局进货的,还有部分是在市场上收购的,自己从事烟酒经销多年,2009年,存放在自家车库的香烟也曾遭盗窃。警方经过侦查发现淮安籍男子徐长美、吉君、李其强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2011年12月6日在吴江将三人抓获。

  手头紧张起意盗烟

  2006年,徐长美从淮安来到无锡打工,因找不到好工作,就在无锡跑黑车拉客。由于生意不好,平日喜欢赌博的徐长美过得比较紧张,欠下不少债务。2011年5月份,徐长美回淮安老家碰到了认识多年的老乡吉君,吉君常年在吴江打工,后因盗窃电瓶车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就一直在吴江开黑车,两人聊起开黑车的种种不如意,徐长美便叫吉君不要开黑车了,两人联手去偷香烟。吉君有些犹豫,徐长美告诉吉君,这些香烟都是走私的,偷了失主不敢报警,吉君便同意了。两人找到吉君认识的在淮安开个体超市的赵某,问其是否要香烟。赵某问两人香烟在哪里,吉君告诉赵某现在还没有,等有了再联系其,后两人要了赵某的电话便离开了。

  2011年10月某日,徐长美在江阴看到一辆车上装了很多香烟,便想知道这批香烟的存放地点,遂开车一路跟到张家港,发现车主是开香烟店的,便在路边守着,最终找到了店主存放香烟的仓库,后徐长美又经过两次踩点摸清了仓库周围的情况。

  2011年11月,徐长美和吉君到常州二手车市场花费3万多元买了一辆二手车,两人又到徐长美看好的地方进行多次踩点,并联系了朋友李其强一起参与。

  17日,徐长美到市场上买了两根撬棒和一个液压剪,带上事先准备的老虎钳、螺丝刀等物,到下午5点左右,三人再次开车来到张家港,在香烟仓库前方的河对面一直等到凌晨一点左右,看着谢某一家熄灯已久,由吉君在桥边放风,徐长美和李其强经过一个多小时终将仓库门打开,看到满屋的香烟,徐长美先后将两辆车开到仓库门口,三人把香烟搬到车上后离开了,“香烟放满了后备箱和后座椅,当时仓库里还有很多香烟,但是我们的车子装不下了。”吉君告诉民警。

  当天销赃分配赃款

  在回无锡的路上,吉君电话联系了赵某,以低于市场价10%左右的价格将香烟出售给赵某。经过清点,双方确认香烟总价为30.2万元。由于自己开过来的车装不下所有香烟,赵某便让自己带过来的司机开了李其强的车,当天下午到丹阳后,赵某联系下家以34.5万元的价格将香烟转手。

  拿到钱后,徐长美、吉君、李其强刨去车辆汽油、维修、购买作案工具等费用,对赃款进行了平分。归案后,赵某亲属代其向受害人陈某退赔了1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长美、吉君、李其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共同盗窃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赵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盗窃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吉君、李其强系累犯,均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吉君有立功表现,被告人李其强、赵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徐长美、吉君系自愿认罪,被告人赵某积极退赃,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赵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等,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可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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