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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ppo起诉罗瑞拉德使用blu品牌标识的案件告终

2015年07月08日 来源:《布拉德福德时代》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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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布拉德福德时代》报道编译  Zippo公司官员通报说,Zippo制造公司起诉烟草巨头罗瑞拉德使用品牌名称和标识的案件已经“和平”解决。

  该案件涉及到一家罗瑞拉德子公司在一款受欢迎和有利可图的电子烟中使用“blu”的名称,案件于去年4月份由加利福尼亚联邦法院提起。

  案件中,Zippo认为该品牌与“BLU”丁烷打火机系列十分相似,并侵犯了产品的商标。

  在7月1日发表评论的时候,Zippo公司首席执行官格雷格·布斯表示:“双方之间所有的诉讼解决都是建立在相互满意和保密的基础上的。”

  这项法律挑战开始于一年多以前,Zippo对LOEC提出起诉,希望阻止进一步销售他们的blu电子烟,并且恢复早些时候销售该款产品的“实际损失以及(或者)LOEC的利润。”

  2014年5月,布斯告诉记者,“Zippo一直在尽最大的努力保护自己的品牌。Zippo一眼就能被认出来,这是因为我们早就了解自己的品牌价值,并且知道需要大力保护它不被他人所用。”

  法律文件显示,在Zippo注册了BLU丁烷和雪茄打火机的2年后,LOEC于2009年推出了blu电子烟品牌,该品牌是蓬勃发展的电子烟市场最大的品牌之一。

  当罗瑞拉德以1.39亿美元的价格从私人所有者手中购买blu电子烟品牌的时候,公司立即对Zippo的宣告式判决提出诉讼,这是一种先发制人的法律打击。

  在Zippo花费很长时间试图解决这一问题后,位于布拉德福德的Zippo打火机制造商提出了诉讼。

  该公司律师认为,LOEC的blu电子烟可能会被误解成Zippo的BLU产品系列,消费者可能会混淆。

  LOEC的律师表示不同意,声称其产品并不是直接的竞争产品,没有相同的用法并且外观也不同。

  两者包括Blu名称,Zippo的字母都是大写的,标识的颜色也是蓝色的。

  5月份达成的、Zippo确认的协议是否将影响公司使用Blu品牌或者他们各自的标识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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