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规则是用来遵守的,“显规则”也好,“潜规则”也罢(它不全是坏的),它限制人的自由,但又在一定程度上能给人以保护。孔子终其一生,都在追求“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自由与规则是对立统一的存在,自由是在规则限定下的“随心所欲”,但它不是欲壑难填、漫无边际的。
交通规则也是这样。实线、虚线,白线、黄线,单线、双线,左转、右转、直行,皆各有所指,重视、遵守规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有法律法规庇佑;蔑视规则的人可能会侥幸获得一时的自由和优越,一旦有意外情况,自是难逃恢恢法网。自小我们就被师长教育“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物换星移几度秋,而今交通乱象依然在全国各地大江南北“如火如荼”地上演着,藉此而引起的交通事故也是常发多发。百度一下“交通事故”,就能搜索出相关结果约1亿个,浏览翻看图片,更是惨不忍睹、触目惊心。
目之所及或亲身经历,行车路上多是见到以下不文明现象:
“中国式过马路”。它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随意性,凑够一撮儿人就走,管它红灯还是绿灯,反正是车得让人。我想这是一个从众心理,因了法不责众的思维惯性,有这么一撮儿人壮胆,谅车主或是交警也不敢以孤身犯众人。犹清楚地记得,上初中的一个班主任可能是酒后无意间开的一个玩笑,说“在大马路上尽可以大摇大摆地走,反正车也不敢撞你”,当时众同学哄笑。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随着自己也每日行驶在路上,这样一句不经意的“教导”时时在脑中回弹且越来越清晰,不知道当时的同学像我这样的还有几人。回过头来反刍,这何尝不是一个“屌丝”(套用一句网络用语)在无力改变现状又夹杂着羡慕嫉妒恨时一种气急败坏的表现。
横行的电动车。目前,全社会电动车保有量已超过2.2亿辆。电动车以其方便灵活的特点在为人们出行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其常常占用右转和直行道又为交通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电动车超载现象在生活中也比较普遍,一辆电动车载四五个人的新闻也是屡屡见诸报端;非法改装也是电动车治理的一个痼疾,加装电瓶,提高速度,给骑行者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一骑绝尘的摩托车。时常见年轻人骑着造型时尚的摩托车拉着高分贝的鸣笛在行车道和超车道上左冲右突、闪转腾挪,显示出似“于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耳”的高超技艺。可是,他既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身上也无其他安全装置,一旦马失前蹄、稍有不慎,与汽车发生了“亲密接触”,两个铁家伙倒是耐受些,一个凡胎肉身要想保全四肢无异于痴人说梦。我曾有一亲戚,晚上酒后驾驶摩托车,因速度过快直接追尾了一辆拉钢筋的车,在医院昏迷了数天后撒手人寰,生命永远定格在了二十出头,他母亲为此一夜白头,给了亲人一个永远的万箭穿心之痛。
无所顾忌的卡货车。有一次我在闹市区行车,路上有两个直行道,我走在靠左的一条行车道,在临近路口红灯将尽时我下意识地踩下了油门,这时直接从左转道斜刺里杀出一辆无牌渣土车,打着右拐的方向呼啸而去,猛踩刹车,蓦地惊出一身冷汗和一阵后怕。这种大块头的“变形金刚”带给我这种小不点的“海绵宝宝”的鄙夷和蔑视伤害绝对是一万点的。
乱加塞的“钻营之徒”。有个别路口的左转车辆特别多,但绿灯通行时间特别短,这就致使一些爱投机钻营的驾驶员从右边的直行车道硬生生地加塞进入左转车道,以节省几十秒的等待时间,这种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人生信条显露无遗。
“天下任我行”的路人。路人不按规则出行恐怕是交通不文明行为中最难治理的,其具有随机性、多样性、差异性。他闯红灯了,即使是交警也最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况且好多时间在路上是见不到交警的,只有在市里开重要会议或举办重要活动时才能在各个路口见到严阵以待的交警。管他老中青,还是妇幼孕,他们秉着“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和“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的捷径和信条,早翻栏杆,午穿绿化带,晚路边练摊,天大地大任我行,海阔天空,闲庭信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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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血淋淋的教训总是警醒当事人,却唤不起大片人。若总是抱着一种侥幸的旁观者心态,冷眼看着在车流中流逝的生命,而依然故我、涛声依旧,这种心态害人祸己,遗患无穷。我们还需警醒,对规则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学法,守法,懂法,用法,让它在约束自身行为的同时,又成为保护自己的“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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