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多年来,河南安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管工作要求,坚持以监管引导规范、以制度保障经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内管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卷烟销售工作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提升内管工作水平
按照省局内管工作要求,市局从机关选拔政治思想坚定、业务技能熟练、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经省局内管处任命成立内管派驻办,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同时,进一步强化县局内管部门工作职能,在业务上接受内管派驻办的监督和管理。为切实落实好国家局“五条禁令”等相关工作纪律要求、确保卷烟销售工作规范运行,在党组扩大会议上明确要求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负内管工作第一责任人,着力强化内部专卖管理监督。
为保障内管工作顺利推进,2013年5月,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和市局规范经营专题会议精神,该局制定了《卷烟订单及内管系统预警监管办法(暂行)》规定,要求市、县两级内管部门关口前移,对卷烟订单实行实时监管,发现异常订单要及时进行落实,对有可能存在违规情况的订单及时进行撤单处理,有效的防止了不规范经营情况的发生。《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企业卷烟经营专卖内管工作的意见》文件下发后,该局按照省局内管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本地烟草行业实际,制订下发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办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制度》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流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营销、配送各项内控制度,卷烟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2013年以来,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有关经营人员及内管人员对内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强化“生命线”意识,按照省、市局内管教育培训制度要求,该局先后组织市县局主要领导以及营销、配送、专卖、内管人员对国家局、省局有关规范卷烟经营方面制度、要求进行了培训学习,培训人员达2000余人次,培训覆盖面100%,并按要求积极参加省局内管处组织的业务技能、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下半年,根据跟班劳动作业制度要求,内管派驻办组织直属分局、汤阴县局内管人员到卷烟配送中心进行跟班劳动学习。通过培训和跟班劳动学,内管流程更加清晰,监管目标更加明确,监管方法和水平也得到了增强,切实提升了对卷烟经营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能力。
二、严格监管,规范流程保障卷烟经营稳健运行
内管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围绕卷烟经营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监管,最终落脚点是保障卷烟销售长期规范稳定运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内管部门积极参与卷烟经营管理,督促经营部门夯实工作基础,扎实开展对卷烟经营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卷烟销售行为。
(一)强化对订单采集的日常监管。内管人员每天登录卷烟销售系统,每天实时查询卷烟购进、价格执行、卷烟销售情况,查看有无拆单分摊、虚假入网等问题。对筛选发现的异常订单,及时电话核查,对不规范的订单及时删除,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对涉及不规范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员责任。内管派驻办随机抽调各单位当日客户订单,对各单位出现的品牌销售异常情况及时与县级局内管部门进行沟通,对存在货源集中线路、集中客户投放等现象的单位要下发《异常情况下发处理表》,责令县级局内管人员调查订单生成具体情况。当天订单调查结束后,内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异常订单筛查登记表》,提请县级局内管营销部门及各自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市局内管派驻办备案。内管派驻办根据各单位订单核查及《异常订单筛查登记表》报送情况,通知营销中心结账;对调查不实、异常订单处理不当的单位,则通知营销中心不予结账。
(二)强化异常预警分析处理。登录内管信息系统,对卷烟超限量、商户属性频繁变动、订单卷烟结构异常、商户首次订货时间、可疑拆单等方面产生的预警,及时调查核实,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预警,市局对县局预警处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结算方式异常预警,一方面要求客户经理增加责任心,根据商户订货情况,及时通知商户进行存款,确保商户银行账号能及时划款;另一方面财务、信息部门要积极与合作银行沟通协调,保证结算网络的稳定性,确保客户及时存划款。另外,进一步规范卷烟货款POS机结算,切实做到“谁订货谁付款、谁付款谁收货”。对单次订货均价异常预警和单品销量月预警,一方面营销中心及时做好货源衔接,保证货源供应的稳定性,努力做到均衡销售;另一方面,精细、准确投放卷烟货源,把有效的货源投放给真正需求的客户,努力避免超市场需求、超客户经营能力投放卷烟行为。对多次订货异常预警尽量减少加访的频率。对零售户违规订货预警,与专卖部门配合,把好办证关,及时提醒商户进行许可证延续。内管派驻办定期对各单位预测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对调查不力、处理不当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全区通报。
(三)强化内管监督检查与考核。定期对品牌引进退出、货源组织与分配、订单采集、打扫码、卷烟配送等卷烟经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内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县级局每月进行一次内部检查,市局每季度对各县局内管工作进行一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形成了“县局每月检查、市局季度考核、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定期检查、考核的工作格局。加强对驻地卷烟厂生产、运输、促销及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理环节的日常监管,强化日常沟通与联系,每季度与驻地卷烟厂召开内管联席会议,不断提升对工业企业监管的工作水平。
对在市县级局内管人员实地核查中发现零售客户存在购进卷烟后无库存、无摆卖行为的,内管人员应调查原因,存在客户违规经营行为的要建议营销部门调整营销策略或对在货源投放上对相应客户对应牌号实行限供、停供措施,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移交专卖部门处理;发现有内部人员违规情形的,启动异常情况调查工作流程,对涉嫌违规的人员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对内管人员工作不力、工作存在重大失误或存在包庇、故意隐瞒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强化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专卖、营销、配送、计划、信息、财务、监察、整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卷烟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研究分析、着力纠正,推动内管各项工顺利开展。一是参与营销、配送内控制度的制定。按照国烟专〔2013〕221号文件规定,督促并参与营销货源分配、客户分类管理、品牌引进退出、卷烟打扫码等相关制度的制定,积极参加营销中心货源评审、销售例会等会议,及时掌握经营动态,参与卷烟经营。二是坚持内管联络员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内管联席会议,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内管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对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不规范经营问题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进行追责。三是注重与专卖部门的沟通配合。发挥专管员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打击不法商贩非法收购倒卖卷烟等违规行为,对涉及内部违法违规经营线索的及时通报内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四是发挥四员联动信息平台作用。对一线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市场上存在的客户违规或停歇业等行为,相关岗位人员要及时通过四员联动信息平台或直接向内管部门反馈,内管部门接到信息后应尽快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三、夯实基础,强化管理促进卷烟营销能力提升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卷烟销售工作的稳健运行,关键在于扎实的营销基础。在严抓内管工作的同时,必须始终把夯实基础作为营销管理的重点,将严格规范贯穿于经营工作的整个过程。
(一)积极组织有效货源。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全面把控市场对各类品牌的真实需求,全面综合年度销售目标、历史销售数据及工业企业品牌销量计划,有效开展品牌需求预测和货源组织,最大限度组织适销货源,努力使真实的市场需求得到有效的货源满足。
(二)精细卷烟投放标准。扎实推进计算机自动分配货源工作,及时公布月度卷烟货源情况和紧俏货源分配计划,严格客户分类及货源投放标准,虚拟客户、拆单分摊、卖大户销售卷烟,眼睛内部人员冒用零售客户订货权套购卷烟,公平、公正、公开投放各类卷烟货源。按照库存、货源动态变化,合理增减月度货源投放量,适时调整卷烟投放策略和县级分公司货源数量,加大农村偏于地区低档卷烟的货源投放,加大县城、重点乡镇、重点线路高结构卷烟的货源投放,尽量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努力实现均衡销售。加强营销、内管部门的沟通配合,共同研究市场、共同分析营销数据,对个别牌号卷烟销量过大,且投放线路过于集中的,电访、内管人员要采取随机电话回访及实地核查的方式了解情况,属于货源投放策略问题的,及时调整限量标准,努力使货源投放量适应市场的真实需求。
(三)紧抓品牌上柜与培育。结合本地品牌销售实际和行业品牌发展趋势,明确品牌培育目标,逐月下达品牌上柜率目标、逐月考核通报。在货源分配时,根据可供货源总量与结构和不同时期的销售情况,及时制订、调整紧俏货源的分配办法及投放策略。对经营能力较弱的客户或经济相对较差的区域,重点品牌投放采取少不投放或逐步投放营销策略,着重销售本地适销卷烟牌号;对经营能力较强的客户或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加大重点品牌的投放和培育力度,逐月适度增加重点品牌上柜及销售目标;对高端卷烟的投放,坚持工业企业共同制定卷烟投放方案,按照“定点限量”的原则,精选大型商场、超市、直营店投放,稳步上柜。
(四)严格大户审批管理。加强对大户的动态监管,加大对卷烟销售大户的客户拜访及实地检查次数,关注大户卷烟购进结构及销售流向,对均价、一二类烟销售及价格执行不达标或发生违规经营的大户要坚决取缔。
开展内部专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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