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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市局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2013年05月02日 来源:烟草在线鄂州消息 作者: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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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鄂州消息  近年来,湖北鄂州市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

  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

  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明确规定群众参与推荐的范围、层次、人数和比例。在具体实施中,要求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专业部门正、副负责人和在册在岗职工全部参加。

  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者确定为任职人员首选。

  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对群众的反映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让干部职工由衷的感到,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自己也是有发言权的,从而营造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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