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漳州消息 据悉,福建省漳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2012年“01.06”制售假烟网络案件于近日一审终结,五名被告人获刑二年至五年不等。
据悉,2012年1月11日,芗城公安分局与城区烟草专卖局联合行动,在石亭镇香坂村附近一工棚内查处一制假窝点,现场查获YJ14-22卷接烟机1台(套),各种品牌卷烟78件、嘴棒40件、盘纸8件、烟丝4.5吨,涉案金额达163.8万元。案发后,芗城公安分局与城区烟草专卖局组成专案组,成功逮捕了方某林、苏某明、廖某波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2年12月,芗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林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苏某明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廖某波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被告人吴某伟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被告人苏某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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