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保山消息 近日,云南保山市公司在认真总结近年来物资采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三项工作”管理目录》进行完善修订。
保山市公司现实行的《“三项工作”管理目录》于2012年制定,2013年开始实施,目录中部分内容已经无法满足规范工作的管理需求。按照“坚持年度完善,强化统一、不断提升,实现标准化体系化管理”的总体原则,本次修订的主要依据为:《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GB/T14885-2010《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烟草行业信息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烟草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烟叶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省局(公司)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等行业标准。修订的重点:一是梳理查找原管理目录中存在的不足,统一“三项”工作中对物资、工程、服务分类代码要求,明确目录中不同项目所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采购方式以及采购形式。二是按照新修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等规定,将原宣传促销调整为宣传服务,删减户内外媒介、形象宣传、公关冠名活动等采购事项。三是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应招项目全覆盖基础上,删减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行业明确管理规定以及行业内部经营往来事项,例如:种子、汽油、柴油、气象服务等。
通过修订,保山市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将与国家、行业最新规范要求保持同步,规范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真正从采购源头上强化了规范管理要求,为公司规范工作上水平夯实了基础,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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