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浙江消息 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日前,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下发通知,要求行业各直属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局(公司)25条要求情况开展自查,找准问题,明确方向,狠抓落实,使规定和要求真正在全省系统落地生根。
此次自查范围为11家地市局(公司)及投资(控股)公司、进出口公司。自查的内容包括,一是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重点自查领导班子成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办公用房情况。二是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及违规配备车辆处置情况。根据《浙江省烟草专卖商业系统车辆管理规定》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烟草行业车辆配备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重点自查领导班子成员公务用车,以及违规车辆处置情况。三是公务接待情况。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局(公司)25条要求,重点自查公务接待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特别是2013年至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公款旅游等情况。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全面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信念;要逐项对照自查内容,认真组织,及时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不消极应付,不弄虚作假,不回避问题,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填写相关自查报表,单位主要领导要在自查报表上签字背书,故意隐瞒、不如实填报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涉嫌违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要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据悉,各单位将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届时,浙江省局(公司)将视情况组织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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