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天价烟”治理已经多年了,作为参与者,笔者感到这项工作扎实细致,成效明显,树立了烟草行业形象,也树立了零售终端形象。在日常监管中,县级烟草专卖局也能把“天价烟”监管,纳入市场监管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和考核范畴,确保“天价烟”有人抓,有人管,“露头就打”,绝不姑息迁就。
春节过后,按照上级通知的要求,笔者所在的烟草专卖局在辖区又开展了一次预防“天价烟”反弹专项检查。通过检查,虽未发现“天价烟”反弹问题,说明“天价烟”治理深入人心,基本绝迹,无高开摆售“天价烟”现象。但存在着个别零售户对“天价烟”的概念不清,对“天价烟”的危害性以及为什么要治理“天价烟”认识有误区。比如,有的零售户质问专卖人员:“经营高价位卷烟,成本大,销量慢,消费群体少,能卖高价赚钱多,为何还要限制价格呢?”有的坦言:“天价烟又不是假烟走私烟,顾客愿意掏高价购买,这不是我的责任。”等等这些观点和看法,显然是不对的。为此,笔者觉得,很有必要就“天价烟”治理问题再谈再论一次。
一、从讲政治、顾大局、树形象的高度,深刻认识行业治理“天价烟”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但卷烟又是人类嗜好品,要一下子取缔烟草行业,全面禁止烟草制品,显然是不现实的,首先卷烟消费者就不答应。因此,为了控制烟草生产与消费,国家对烟草行业实行“寓禁于征”的高税收政策。烟草税率比其他行业税率高,卷烟零售价格也明显高于其他大众化商品。这就印证了一句调侃的民谣:一根烟,二两油。近年来,随着卷烟消费升级,高价位卷烟层出不穷,让一般消费者望而却步。有需求就有市场,本来这是正常的消费行为,但由于人为炒作,有的高价位卷烟价格超过一千元,甚至高的离奇,引起消费者不满和新闻媒体的关注,被称为“天价烟”加以批驳和跟踪报道,给行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笔者认为,“天价烟”的出现,看似客户逐利行为,实质是人为炒作的结果,不但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损害了行业形象,更助长不正之风,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四风”背道而驰。“天价烟”新闻报道后,引起国家局高度重视,旗帜鲜明地反对“天价烟”,并在全行业开展了“天价烟”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工业、商业企业严格规范生产经营,坚决查处“天价烟”,消除负面影响,树立行业形象。同时明确了“天价烟”的概念,要求专卖部门严格监管高价位卷烟,谨防“天价烟”反弹。
由此可见,“天价烟”问题不是简单的价格波动问题,而是涉及到“四风”问题。老百姓对“天价烟”的憎恨,就是最大的政治问题。既然行业对真烟非法流动问题“零容忍”,那么对“天价烟”的问题同样“零容忍”。所以,作为卷烟零售户,一定要认识到“天价烟”问题的严重性,增强规范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卷烟明码标价出售卷烟,绝不能我行我素,出售“天价烟”,更不炒作,推波助澜,诱发“天价烟”反弹。要与烟草行业一道,共同维护零售终端形象,维护整个行业形象。
二、严格遵守卷烟零售明码标价制度,自觉做到明码实价销售。
卷烟明码标价制度实行多年,对维护卷烟市场价格秩序和客户切身利益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广大消费者看价购买,很少与店主讨价还价,卷烟零售利润相对稳定。但一段时期以来,受市场大环境和货源政策的影响,一些零售户为了拉生意,抢顾客,公开违反明码标价制度,有的不摆放价格标签,有的私自涂改价格,有的虽有价格标签,却不实行明码标价。特别是在高价位卷烟出售上,相互砸价,恶意竞争。造成的结果是,卷烟零售价格不稳,消费者购买卷烟讨价还价,高价位卷烟常被烟贩收购,市场货源紧缺,诱发“天价烟”出现市场,等等这些,都说明一个不争的事实,坚持明码标价,市场秩序稳定;动摇明码标价,市场必出乱象。因此,不管是低价位卷烟,还是高价位卷烟,都必须坚持明码标价、明码实价。这既是烟草行业的规定,也是卷烟零售户获取合法利润空间的自身需要。在天价烟监管方面,更要高标准,严要求。对无价格标签的,要及时反馈给客户经理,查漏补缺,确保高价位卷烟明码标价规范到位;对有明码标价钱故意不摆放或私自涂改的,要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同时,要强化明码实价监管。专卖部门通过入户检查、查看零售户销售记录、走访消费者等方式,看零售户是否遵守高价位卷烟明码标价制度,是否存在销售“天价烟”行为,是否存在将高价位卷烟倒卖给不法烟贩等违法行为。若上述问题的,要依法依归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完善高价位卷烟供应政策,防止“断货”诱发“天价烟”反弹。
物以稀为贵。出现“天价烟”问题,与市场“炒作”、监管不力有直接关系,也与高价位卷烟供应不足、货源分配失衡有一定关系。现实中,高价位卷烟市场投放量相对较少,有的品牌规格投放量更为稀少,在货源紧缺的情况下,卷烟营销部门要根据市场供需时机,合理安排高价位卷烟投放量、投放频次,要让有经营能力的客户多订,预防“断货”,让小户少订,不要积压。如何做到这一点,就要发挥切实发挥内管监督作用。通过监管高价位卷烟订单,调查预警户,排查非市场因素,排查内部人员有无参与卷烟经营线索,精准识别高价位卷烟经营户的实际经营能力,谨防“假冒大户”,依法查处违规大户,确保高价位卷烟在守法户那里落地销售,预防“天价烟”反弹。
四、双管齐下,依法打击收购炒作高价位卷烟的不法烟贩。
当前,真烟非法流动问题得以有效遏制,但并未根治。尤其是高价位卷烟非法流动在一些地方还相当突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高价位卷烟货源少,大城市需求量大,经营利润高,容易诱发“天价烟”。所以,专卖执法部门要把查处高价位卷烟非法流动作为真烟非法流动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来抓。一要加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提升零售户法律法规知晓率,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真烟非法流动的危害性。二要设点下线,广布耳目,及时收集真烟非法流动线索,掌握不法烟贩活动规律,积极经营线索,为深挖真烟非法流动案件打下基础。三要突出联合执法。定期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海关、邮政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理利用公路、铁路、航空以及寄递渠道非法运输真烟行为,有效杜绝高价位卷烟非法流动。除此,要依法查处故意炒作“天价烟”的不规范行为,对屡教不改、明知故犯的违规户,要采取批评教育、停业整顿等方式,督促其认识错误,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要要依法取消其卷烟经营资格。
总之,治理“天价烟”不是小问题,预防“天价烟”反弹是一项长期监管任务事关行业健康发展和行业形象。笔者相信,有烟草行业的正确领导和有效治理,广大卷烟零售户一定能认清天价烟问题的性质和危害性,更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不销售“天价烟”,不给烟贩提供高价位卷烟货源。客户自律互助小组也一定能够发挥自律监管作用,与烟草行业一道,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反馈信息,共同治理“天价烟”,预防天价烟反弹,切实维护良好的卷烟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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