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摘要:完善创新卷烟打假协作机制,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各地区烟草部门之间的协作、烟草专卖部门内部的协同与自律、发动群众,进行市场监督、发挥舆论的作用。
我国的烟草专卖法确立的全国烟草专卖的体制是保证国家利益与消费者利益的重要举措。自烟草专卖法出台及烟草专卖局成立以来,烟草打假一直就是烟草专卖局的主要职责,与卷烟市场的不法行为斗争,一直是烟草专卖局的活动主线。
同时,假冒卷烟往往使用劣质的烟叶、烟丝与滤嘴棒等烟草制品,质量没有通过安全监测,无论在焦油含量、化学致癌物质、工业香精等方面都对人体健康构成极大威胁,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同时,假冒卷烟可能对苦心经营起来的所假冒品牌形象在消费者心中瞬间倒塌,对于国家局制定的大品牌战略的发展极为不利。
烟草专卖法与现实的要求,决定了烟草专卖局打假任务的紧迫性与急切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打假活动面临着长期性与复杂性,卷烟打假工作主要面临涉烟分子“团伙化、职业化、智能化、网络化”的特点日趋明显。同时,不法分子往往跨多地,以至于办案人员在追踪调查、取证、抓捕等方面遇到了更大的困难。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新事物的产生对于卷烟打假工作创造了新的机遇。
打假协作机制的完善与创新是卷烟打假工作的新要求,势在必行。
卷烟打假面临着方方面面的困难,对于打假协作机制的完善与创新也有方方面面的要求。
一、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
这是卷烟打假协作机制最重要的内容。
烟草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只针对卷烟市场的不法行为,对于单纯、直线的涉假卷烟案件,自己单独行动就得到很好的处理是完全可能的。但是,对于大案、要案的处理与应付,单靠自身,往往会“心有余而力不足”,致使打假活动受挫,任凭不法分子逍遥法外,损害国家利益与消费者健康。因此,卷烟打假活动,离不开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合作。
其他执法部门包括: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工商、高速执法和城管等。对于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
首先,烟草部门应积极主动,寻求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形成卷烟打假合力,积极构建打假破网统一体,要整合各方资源,统一调度。
其次,由于打假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完善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联动机制,以确保打假活动信息传递的及时、流畅。其他单位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烟违法信息和线索,应迅速传递给烟草部门。烟草部门在执法活动中遇到的,有必要其他部门帮助与知悉的线索时,要及时与其他部门人员联系沟通,以便在案件经营之初取得其他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共同行动,进而为证据提取提供便利,进一步扩大摸排的成果。另一方面,烟草其他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召开打假联席会议,对涉烟案件,相互了解案件的侦破情况、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工作打算,共同商议对策。
最后,要把各部门的协作更加深入地开展下去。各部门之间签订框架协议是保证各部门协作打假长期性的有力保障。在制度的保障之下,开展打假协作才能更加深入地进行。我们可以与其他部门,尤其是公安与司法部门,设立专门的协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烟草案件的协调处理和衔接工作,进而确保各类案件线索及时进行传递,并且根据线索能够确保人员有保障。同时,对于案件侦破后的其他司法追究问题,各部门的联合协作可以使违法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二、各地区烟草部门之间的协作
从近年的卷烟打假情况来看,地区不法制假分子为了提高制假行为的隐蔽性与保密性,提高执法部门的侦查难度,其制假行为呈现了转移和扩散的态势,制假窝点由集中变为分散,但他们仍然是一张系统、完整的销售假烟网络。一个地方的烟草执法部门的侦查行动不容易发现线索,并且难以掌握其作案行为与规律,即便是掌握了其行动轨迹与行动规律,同时由于地域限制,统一指挥协调不够,地区和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往往会贻误战机,任其逍遥法外。
因此,各地烟草部门的协作是必要的。
加强各地烟草部门之间的联系协作,确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区域协作、互动互助”的原则,消除地区间案件侦办工作障碍。突出“端窝点、断源头、破网络、抓主犯”的工作重点,始终做到“毫不松懈,守土有责,巩固成果,严防反弹”。
各地区烟草部门之间要搭建其卷烟打假协作平台,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专卖打假工作中的问题,通报重要案件信息,及时部署有效的工作措施。共同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市场进行联合整顿,净化市场。
但更重要的是,跨区域卷烟打假协作机制要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各司其职,各谋其政。这是防止各地烟草部门推诿扯皮的保障,也是部门之间协作的前提要求。
三、烟草专卖部门内部的协同与自律
专卖部门要加强专销联合,开展专销联席会议制度。营销部门配合专卖部门打假活动,要关注市场异动,及时提供反馈信息给稽查部门,稽查部门追踪假烟流向,向上游延伸办案。
同时,烟草内部也要加强行业自律与内部监管,实现烟草行业内的诚信守法。
四、发动群众,进行市场监督
人民群众与烟草执法部门对于假冒卷烟都是抵制的。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管作用,加大烟草专卖法规和举报政策的宣传力度,设立案情举报热线电话和邮箱,确保举报有门。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为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举报有奖。对于举报事实查证属实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支付举报奖励,从而使制售假冒卷烟行为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让阳光驱走黑暗。
五、发挥舆论的作用
舆论对于卷烟打假的作用往往被人忽视,其实,舆论对于社会的作用十分大,因此,舆论被视为除立法、行政、司法外的“第四势力”。它对于卷烟打假,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其一是通过直接的烟草专卖法宣传或者间接的对于打假新闻的报道,教育广大受众。媒体进行烟草专卖法的宣传,或者对打假新闻的报道,可使受众对于卷烟涉假行为得到进一步的认识。这也是一种普法宣传,教育群众卷烟制假行为是不合法的,切勿以身试法。同时,对于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对卷烟制假的监督与举报也有推动作用。
其二是可以通过舆论,监督卷烟制假售假行为。舆论监督可以对社会的方方面面发挥作用。不仅仅是新闻记者可以获得一些卷烟制假售假方面的线索,也有群众发现卷烟制假售假行为线索提供给新闻媒体。
因此烟草专卖部门可以与当地媒体建立协作关系。一方面,媒体提供给专卖部门打假线索,使专卖部门完成打假;另一方面,专卖部门提供大案要案可以公开的信息给媒体,媒体对其进行报道,一来可以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二来可以对制假售假行为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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