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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走私烟

2017年03月21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赖伟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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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近年来,快递物流查处卷烟日渐增多,查扣卷烟品种涉及国外,这给案件处理带来一定难度。掌握识别走私烟的方法可以让这一困难迎刃而解。

  所谓走私烟,就是指没有办理通关手续,未缴纳关税而进入国内市场的卷烟,主要包括非法进口卷烟、免税外国卷烟和出口倒流卷烟三种。

  一、非法进口卷烟

  外国卷烟正常进入我国时,条盒外包装必须使用规范中文标注的包装标识,整箱包装上必须有规范中文标注的卷烟牌号,并且在箱包、条包、盒包上必须印有“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的汉字字样。如果没有“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等汉字字样的外国卷烟,即可认定为非法进口卷烟,不得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二、免税外国卷烟。

  免税店经营的卷烟,其销售对象只限于已经办结出境手续、即将前往境外的人员,以及尚未办理进境手续的人员。此类卷烟必须有“中国关税未付”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识。如果在非免税店经营带有免税标识的外国卷烟,或者免税店经营无“中国关税未付”标识的卷烟,都涉嫌销售走私烟。

  三、出口倒流卷烟

  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由我国出口国外的国产卷烟都要印有“专供出口”的字样,并经国家烟草专卖局及其他有关单位特殊批准后通过合法的经营渠道才能销往国外。凡在国内市场上经营印有“专供出口”字样的卷烟,可视为经营走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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