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烟业智汇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其他 > 正文

宁夏银川市一跨省非法经营烟草团伙被端 涉案金额182万余元

2015年11月10日 来源:《新消息报》 作者:张磊
A+ A

  烟草在线据《新消息报》报道  11月6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发布通报,该局成功打掉一个长期由银川市向甘肃兰州市非法销售卷烟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非法卷烟3601条,涉案金额182万余元。

  2015年8月16日,兴庆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获得一条重要线索,马某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通过银川市掌政镇“兰州宝成物流”向甘肃兰州非法销售卷烟。该大队随即组织民警展开侦查、抓捕行动。8月21日16时许,一组民警在“兰州宝成物流”门口将已发货的马某某抓获,从其家中查获非法卷烟2104条。同日,另一组民警驱车赶赴兰州,22时许将在兰州取货的唐某某兄弟抓获,现场查获非法卷烟200条,并从二人家中搜出非法卷烟共计976条。民警将二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先后向唐某某兄弟非法销售了价值45万余元的卷烟。马某某供述,他还向青铜峡市的周某某销售过大量卷烟。9月12日,在青铜峡市金域水岸小区,民警将周某某抓获,从其家中查获非法卷烟321条。周某某供述,兰州的霍某某多次从他这里购买卷烟,总金额达136万余元。民警随即联合兰州警方,将霍某某抓获归案。

  目前,马某某、周某某、霍某某已被依法逮捕,唐某某兄弟被取保候审。

  ■相关链接

  我国烟草实行专卖专营,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从事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否则侵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5万元以上构成非法经营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热文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