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11月26日,福建南安市局从法院获悉,2012年东田镇介凤村“8.9”窝藏烟丝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已分别获刑。
2012年8月9日,南安市烟草专卖局会同市打假办在南安市东田镇介凤村御寨一座民宅内查获烟丝554袋,净重11034公斤,案值498212元。该民宅主人蔡某潜逃,被公安机关列入网上追逃,并于2014年7月5日被南安市公安局东田派出所抓获,随后向蔡某租赁房屋存放烟丝的陈某表、陈某欺(系父子关系)也相继落网。经查明,2012年农历正月间,陈某欺以朋友需要为由,托其父陈某表租一处比较偏僻的房屋用于储存烟丝,最终以每月400元的价格向蔡某租用了四间房。蔡某明知陈某表向其租用房屋是用于存放烟丝,仍将自家房间租给陈某父子使用。2012年正月至2012年6月期间,陈某表先后多次运载大量烟丝存放于租用的房间内。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陈某表、蔡某明知他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而为其提供仓储等便利条件,三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中陈某欺为主犯、陈某表、蔡某为从犯。陈某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陈某表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6千元。
本案中,陈某表身为父亲,明知其子行为触犯法律,不但不加以劝阻反而为其提供帮助,蔡某明知他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仍贪图小利,为其提供场所,最终三人同陷牢狱,令人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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