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师宗消息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烟叶种植收购合同暂行办法》和《烟叶收购管理规范》,近日,云南省师宗县制定《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烤烟种植合同管理的通知》,从合同签订、管理、监督等细节着手,强化管理控制,坚持“2+1”面签原则,着力提升全县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水平,进一步严格规范烟叶生产、收购行为。
据了解,该县坚持“2+1”面签原则。烤烟种植合同签订必须由烟草部门干部职工与烟农面对面签订,20亩以下的烤烟种植合同采用“2+1”面签模式,20亩以上(含20亩)的烤烟种植合同由烟站站长亲自面签,50亩以上(含50亩)的烤烟种植合同在县烟草公司审核备案,做到“一户一签、一户一影像”,严禁代签烤烟种植合同。
为确保以合同为主线组织烟叶种植收购工作,确保烟叶国家计划落实从源头抓起,师宗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烤烟种植合同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从合同签订的依据、原则与程序,合同的管理与监督及罚则等方面,全面规定了涉及烟叶生产收购全过程管理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计划性、可控性、准确性的显著特点。同时,对违反计划管理规定,擅自签订合同,造成超计划、无计划种植,或者在合同签订中弄虚作假;签订“人情合同”、“面子合同”;利用多签少种或虚假合同,套取或套购烟用物资、生产投入补贴资金、保险赔偿资金;没有建立合同管理档案,或合同管理档案内容虚假;无计划、无合同、超计划、超合同收购烟叶等现象也作了严厉的处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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