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避免未成年人受到烟草侵害,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3月8日,广西宁明县烟草专卖局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携手县检察院走进宁明县城中镇第一中学,开展电子烟防控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讲解、交流互动、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向广大师生讲解电子烟是什么、电子烟的危害、怎样帮助未成年人抵制电子烟等方面进行深入讲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风趣幽默的生动事例增强了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让老师和学生们全面了解电子烟的危害性,引导师生拒吸人生的第一支烟,主动禁烟,共同维护无烟校园环境,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安全墙。检察院未保办结合当前中学生生活、学习实际情况,围绕青少年犯罪相关法律知识、校园欺凌的相关案例、青少年如何保护自己等方面做了详细讲解,与同学们亲切交流,同时,详细介绍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部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告知同学们要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又应该如何维权等。
此次活动气氛活跃,取得了学校师生的热烈支持,广西宁明县烟草专卖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与公安、检察院、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充分发挥监管合力,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行为,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无烟”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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