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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无证运输(邮寄)“适格当事人”认定及处理

2022年10月08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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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互联网交易烟草专卖品案件存在速度快、较隐秘、难查清的特点,导致将真假烟分拆邮寄,通过化整为零降低违法风险和成本,尤其是假烟,出现查处时无当事人、无联系方式的尴尬局面,对上家存在同样难以调查清楚且跨区调查,无论是从成本、案件大小、难度都存在令人望而却步的境地。如果零口供,根据现有材料,在当事人无法查清,仅凭姓名、空号手机的前提下是以邮寄人为违法人还是以接收人为涉案人进行处理?在有无案件当事人询问笔录的前提下,到底是定无证运输不是销售非法生产卷烟?

一、导致无证运输(邮寄)烟草专卖品案件飙升的相关因素

1、异地快递业务量高速增长且异地邮寄卷烟低风险高收益烟草专卖查处难导致案件飙升。

根据国家邮政局公布数据显示,2017-2021年,中国异地快递业务量呈逐年上升的发展趋势。2021年,中国异地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920.8亿件,同比增长32.8%,增幅高于行业增幅情况。

异地快递邮寄卷烟存在风险低、隐蔽性好、违法成本较低、收益高的特点导致此类案件居高不下。

查处难,快递查处烟草专卖无执法权限,需要会同公安或、邮政管理部门查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等规定,烟草专卖局在会同公安机关追查涉烟刑事犯罪案件或者邮政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同和协助下就有权依法查处涉烟有关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或者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2、无证运输(邮寄)当事人难以确定。

2016年,国家邮政总局发布了《快递生产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查验身份证且必须实名。快递实名制推广存在重重阻碍,成为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发源地、增加快递公司运营成本、降低收入、增加工作量等不利因素,但实名制的开箱检查确实会消除潜在的违法犯罪隐患。由于普遍存在执行不规范、不合法,导致假名、手机空号现象普遍,无法通过邮寄包裹署名进行调查取证。其次异地查处存在无执法权限需要当地烟草专卖局协助,在查处仅有几条的前提下调查成本高导致案件不了了之。即便是送达地也因同名同姓一样需要公安协助,即使大海捞针式的排查也难以真正确定处罚的正当当事人身份并进一步调查取证确定违法种类。

3、无当事人导致相关证据缺失,证据链难以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唯一的定罪处罚难。

查处现场对相关证据固定、查验对于后期案件处理、违法行为定性重要性不言而喻。查处时在当事人未收到法律文书时对相关查处的物品归属存疑、当事人自用还是销售的用途上对于确定案件性质是根本、在当事人未签收的前提下案件正当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对于确定案件性质是销售还是无证运输泾渭之别。

零口供确定违法行为性质是否达到证明标准,对于确定案件有无当事人、抑或是有当事人只是逃避责任不来处理的行政处罚,如果是无当事人则按照公告后进行行政处理。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对于未查收的快递卷烟经鉴定是假烟,该快递的邮寄一方确定无证运输(邮寄)烟草专卖品是板上钉钉的事。

二、探求合法规范处理有无当事人及无主案件处理的办案标准。

1、无证运输邮寄违法依据

无证运输(邮寄)违法的相关规定:数量限制每人2条、每次邮寄一件不准拆分多件邮寄。

快递邮寄实名制的推广一般而言对无证运输(邮寄)均有违法当事人的存在,但大量存在使用假名、化名的情况增加了无法确定当事人详情的案件时有发生。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通过互联网、微信销售卷烟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原邮电部的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 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邮电部门要加强收寄验视,防止一次多件或多次交寄的做法,并严格邮件封装,确保运递安全。

快递实名制,是指寄快件需要寄件人出示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然后快递业务员将寄件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录入电脑中一个公安部门安装的软件。2018年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召开了全省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化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按照《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寄件实名制,保障寄递渠道安全,对违规快递企业实行处罚。2016年3月1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中央综治办、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标准开始实施。要求快递企业要落实100%先验视后封箱、100%寄递实名制、100%x光机安检等制度保障。但依然有假名字邮寄的情况存在。一个原因就是中国目前尚未形成完整的诚信体系。

2、无证运输处罚当事人是网上销售者(邮寄人)还是接收人以及确定何种违法类型

无证运输违法依据:无法定准运证、携带证及相关证明、跨区县运输、超过数量限定运输50条(邮寄2条),销售者定无证运输(邮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货主是物权所有人,购买者与销售者之间存在债权,在物权未发生转移前,行政处罚对物处理和对人进行处罚,当然处罚网上销售者。数量超过5万元的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是假烟则构成非法经营罪与销售非法生产烟草专卖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也会侵犯相关知识产权如商标商品罪等)、无证批发、无证运输等相关违法行为的竞合。

如果在接收地按照邮寄物品已经接收,查明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假烟的,定无证运输、有销售行为定销售非法生产卷烟、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等违法行为。

无证运输(邮寄)的法律规定《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应当凭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无证运输违法类型界定。超过5万元定非法经营罪,其核心异议点运输是否是经营?经营行为是否包括流通环节购买、储存、运输、批发和零售等一系列的活动。非法经营仅包括无证生产、批发、零售。《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的解释》第六条:明知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一条所列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运输、仓储、保管、邮寄、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生产技术、卷烟配方的,应当按照共犯追究刑事责任。第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无证生产批发零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3、现场勘验过程中无当事人的相关法律文书如何送达生效。因考虑到后期仍然可能来处理,故在勘验笔录中仍须记载告知当事人7日内处理,并将相关法律文书在查处的案发地张贴全程记录并拍照,按照视听资料的规范要求纳入案卷文书。也可以登报或在法定办公场所公告送达,如此就合法且规范表明了送达告知书相关内容,是基于行政行为送达生效的法定要求。

4、假名仍然可以主体适格,以现有证据零口供定罪(确定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中规定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但实际中当事人往往为了逃避处罚而不接受调查询问或不如实回答,但这并不影响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处罚事实的基本要求是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主体适格是指与案件直接关联性、具有主体资格、实施该法律行为、是具体行政处罚的相对方,在形成证据链闭环的前提下,即使当事人不配合仍然可以确定案件违法类别并实施行政处罚。“假名只是符号主体仍然适格”怀远法院立案速裁团队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无论微信转账还是欠条都用的是假名,仍然没有逃脱法律的严惩。

5、公告无当事人还是公告当事人前来处理的区别。

公告有两种用途一是有当事人拒绝前来处理,公告是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二是有当事人无法查清相关信息,公告后转入对涉案物品行政处理—销毁。

案件当事人用假名邮寄如何确定违法当事人?在刑事案件中当强奸罪成立的前提下,仍然可以对举报、报案、控告的案件当事人进行立案,待查清事实后公诉。而在民事诉讼中,出具欠条时用假名或别名是否有效?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执行法官廖华凭借自己多年办案练就的一双慧眼和锲而不舍的办案精神,识破了被执行人邓五利用假名逃避强制执行,成功执结了长达五年的执行积案。

适格当事人不需要真名实姓。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公告的本质是通知当事人处理的送达,公告期满送达生效,并非查找当事人。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和公示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另外需要注意是案件调查期限而不是案件处理全过程,需要对上述与调查不相关的程序的时间进行扣除。公告的本质是有当事人且当事人适格,公告的目的是通知当事人来接受处理,该延期责任归属于当事人逃避法律责任,当然不能将延期计入调查取证期限,另外根据现有证据完全可以确定案件属性是无证运输(邮寄)故不存在所谓的公告是调查当事人,当然不计算入调查取证期间。公告后有当事人不来处理,基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生效,案件转入行政处理程序-销毁假冒伪劣产品。

综上所述无证运输现场证据固定直接影响最后行政处罚定性及处理,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与否会导致行政行为是否生效、行政纠纷产生带来决定性的影响,正确认定适格当事人的存在对于处理无当事人案件正确定性处理尤为关键。调查取证程序的规范与实质内容的查清,有必要对相关无证运输(邮寄)无当事人、当事人故意逃避处罚,设置合法有效的措施来处理疑难问题,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无证运输(邮寄)案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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