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谷城县居民张先生问:我最近买了一辆出租车正在运营,请问乘客搭乘出租车到外地,可以携带卷烟吗?
谷城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第二十九条规定,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法〔2013〕434号)规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
根据以上规定,乘客搭乘出租车到外地,如果携带卷烟超过50条,将构成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会根据情节轻重,受到相应处罚。同时,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以上规定,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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