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或个人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应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缴纳消费税。对于卷烟消费税,具体如何征收?
卷烟消费税如何征收?
烟草消费税是指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11%。即,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向零售单位批发销售卷烟时,应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11%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应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如未分别核算,则应一并征收消费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用缴纳消费税。
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率11%,并且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消费税计算公式:应纳消费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11%+从量税。
甲类卷烟,税率56%,消费税计算公式:销售额*56%+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0.003元/支(生产环节);
乙类卷烟,税率36%,消费税计算公式:销售额*36%+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0.003元/支(生产环节)。
以下几种情况需注意: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应当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的卷烟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2)卷烟由于接装过滤嘴、改变包装或其他原因提高销售价格后,应按照新的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3)委托加工的卷烟按照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征税。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的,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4)残次品卷烟应当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用税率。
(5)下列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56%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定额每标准箱150元计算征税:①白包卷烟;②手工卷烟;③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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