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据《中时新闻网》报道,中国台湾的《烟害防制法》于3月22日修正施行。目前新法已满一月,中国台湾共查获2173件疑似违法,18件已开出处分书,共计裁罚28万新台币(人民币6.3万元),其中16件都是违法使用电子烟,皆为未成年人。
针对电子烟、未经健康风险评估审查通过的加热不燃烧烟草,中国台湾“中央部门”与地方卫生局合作展开合作检查,对象包含实体店面、夜市流动摊贩、外送服务、校园附近等场所,针对其营业或贩售行为、广告宣传方式加强查处力度。
中国台湾“健康署”发言人贾淑丽表示,新法实施1个月以来,中国台湾“中央部门”及地方合作监测6100件次,其中2173件疑似违反《烟害防制法》,正进入行政调查程序。
目前中国台湾各县市卫生局已开出处分书共计18件,裁罚金额计28万元整。
贾淑丽指出,目前已开出处分书的18件中,有16件都是使用违法烟品,皆为未成年人;根据“健康署”调查显示,未成年人对于电子烟的好奇和探索意愿都高于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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