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烟草专卖局、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分别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由于方案内容相同,以下只列举深圳市烟草专卖局通告。以下为通告全文: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发布《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电子烟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通告
根据《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制定了《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现予以发布。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
2023年2月13日
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电子烟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同批次每规格74个烟具及适配烟弹,以及至少80克雾化物。均匀分成两份,一份标识为检验样品,一份标识为备用样品。检验样品送(寄)至承担检验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备用样品暂存于承担抽样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并根据抽查工作需要使用。抽样单见附录1。
2.检验依据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41700电子烟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被抽查产品抽查项目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4.附则
本方案适用于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电子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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