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电子烟微信群开始流传一张外商投资企业不得经营电子烟的文章截图。引起了圈里的讨论,根据了解,情况如下:
2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答了企业关心的问题。
某企业:“我们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经营电子烟相关业务?”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答: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的规定也适用于电子烟,所以外商投资企业不可经营电子烟业务。
由于来源为政府官方网站,权威度得到验证。但此回复仅为互动问答区域,非正式文件发布,且目前还处于过渡期,具体政策还需继续观察。
根据以上的论断,我们有以下疑问:美国上市的电子烟品牌悦刻母公司:雾芯科技、港股上市(港股市场为外资投资中国市场的重要窗口)的电子烟制造企业麦克韦尔、有外资投资的国内电子烟企业、是否属于外商投资企业?
政府面对有外商投资的企业,又该如何发牌照?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
由此,我们也从此信息中有了更大的疑问,这个疑问,可能对整个电子烟行业有更加深远且负面的影响。
众所周知,电子烟行业国内市场只是很小的一个部分。处于深圳“雾都”的电子烟上游企业工厂端,最主要的营收来源是外贸出口。
上述信息让小编联想到了国内即将实行的电子烟政策,如果将电子烟定性为“烟草”,目前各大外贸端的利润来源将会受到巨大的影响。
为什么这么说呢?熟悉外贸行业的朋友应该熟知一个词:出口退税。
通过百度百科的介绍,简单地讲,就是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据我们所知,由于竞争激烈,出口退税已经成为电子烟外贸企业维持利润的重要来源。
但由于政策的持续推进以及以上类似信息的引导,如果电子烟全方位的类“烟草”化。不仅不会有退税的可能,且会增收相当高的烟草税。如果电子烟外贸取消出口退税甚至增税。对于目前的情况来说,是不容乐观的。
当然,以上也仅仅是政策未完全落地之前,我们猜测的各种可能性的其中一种。相信上层会根据目前我们电子烟行业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特有的地位,全方位的考虑,做出最有利于国家以及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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