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鲁木齐开出了新疆第一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罚单,原因是便利超市的营业人员在没有确定购买电子烟人员年龄的前提下,向一名13岁的男孩销售电子烟,而在事发之后,超市负责人也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卖掉电子烟的十元货款也被全部没收。
从现场曝光的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出,一群年轻人来到专柜前购买电子烟,而营业人员看到有客人上门之后,就开始向他们介绍相关产品,为他们作讲解,但从始至终都没有询问顾客的年龄。
另外,从监控画面中可以清晰的看出,购烟者非常稚嫩,年龄也不会很大,但售卖的营业人员还是没有确认购烟者的年龄,也没有询问更详细的事情,而是直接在顾客看好商品之后,将商品成功售卖,也没有考虑到任何后果。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7月27日,乌鲁木齐市相关部门便正式将处罚决定书送到了违规售卖电子烟的超市负责人手中,而负责人也接受了惩罚。
更值得注意的是,向未成年人出售烟制品是我国明令禁止的事情,而且也颁发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这家便利商店并没有认真落实国家这项规定,所以才出了这么大的差错,也要被罚,新疆才会开出首张罚单。
实际上,未成年人作为国家的重要培养目标,需要注意的事项也非常多,但随之而来的还有不计其数的诱惑,所以国家才会颁发相应的规章制度,这种做法也是为了确保未成年人相对安全的成长环境。如此看来,每个人都应该做好分内的事情,但也要顾好他人的安全,遵纪守法,才能顺利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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