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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卢氏县对2024年烟叶生产网格化服务工作作出安排

2024年03月13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叶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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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烟叶生产经营精细化服务,全面推行烟叶网格化服务,确保烟叶各生产环节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保障烟叶生产经营年度目标顺利完成,近日,河南省卢氏县对2024年烟叶生产网格化服务工作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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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围绕烟叶高质量发展工作需要,发挥合作社专业化服务平台作用,全面推行专业化网格化精细化服务,建立健全简明、高效、实用的烟叶生产网格化服务体系,强化技术指导、推广落实,深化政策宣传、精准执行,深入推进“一优两转”技术体系落实落地,逐步形成权责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烟叶生产经营精细化服务机制,进一步改善基层站点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现状,保障提升烟叶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率和预检、采烤质量,为推动烟叶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主要措施。一是合理划分网格。网格主要分为2种类型,即统计类网格与生产经营类网格。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便于工作原则合理划分,同一类型网格服务任务要基本相当。统计类网格以烟站为单位,按收购规模大小划分,2万担及以上烟站可划分为2个网格,2万担以下原则上视为1个网格,具体由烟叶生产收购服务部划分确定。生产经营类网格应依据村、组、户和烟田分布情况划分,单个烟叶网格面积范围标准一般为合同面积300亩-500亩,可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各烟站要于2月10日前完成网格划分工作,并报县分公司备案。

二是明确服务周期和具体任务。按照工作需要,要分类、合理制定服务内容和任务,分别在签订的用工协议和服务委托协议上予以明确。统计类网格员。由县局(分公司)组织聘用,服务期为2月10日至12月10日。主要服务任务:汇总各种数据资料;制作打印各种文档和表格;做好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按时上报烟叶生产环节各种数据和资料。生产经营类网格员。其一是由县局(分公司)组织聘用,服务期为2月10日至7月10日,主要为烟叶生产服务,负责工作周期内各环节的技术指导服务和工作督促落实,以及政策宣传、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各类事项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其二是由县局(分公司)委托合作社组织聘用,服务期为7月11日至12月10日,主要为专业化采烤和预检服务,负责工作周期内采烤、预检等环节技术指导服务和工作督促落实,以及政策宣传、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各类事项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合作社组织开展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是实行自主用工和服务外包。网格服务通过自主用工和服务外包两种形式进行,按服务任务、费用标准和工作考核结果兑现网格服务人员工资。烟叶生产收购服务部负责与合作社签订网格服务委托协议,明确服务网格数量、内容标准、验收办法和服务费用,协商人员选聘条件。烟站要配合做好服务人员的选聘、管理和安全责任保险办理等相关工作,签订合法合规的用工协议。烟站是网格专业化服务验收评价的主体,是统计网格员和生产经营类网格员的考核主体,不得直接参与委托服务阶段人员的选聘和管理,负责指导合作社开展工作,监督合作社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支付劳动报酬,衡量认定验收合作社服务,但应对合作社选聘人员条件进行把关,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合作社反馈,并提出合理的服务整改要求。对跨区域交售烟叶,种植非推广品种,生产水平较低,合同面积超过50亩,违反其中一项者一律不得聘用,一经发现应立即予以退回或更换。

四是规范工资(费用)标准及发放(兑现)办法。网格服务费用依据服务任务,参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制定工资和服务费用标准,采取预算控制,按考核(验收)结果发放工资(兑现服务费用),主要从临时人员工资和烟叶产前投入中列支。统计类网格员。服务费用在临时人员工资列支,按月兑现发放,每个网格每月服务费用不超过2000元。生产经营类网格员。其一是服务期在2月10日至7月10日的,服务费用从临时人员工资列支,主要依据服务面积核算工资。市级核心示范区(包含涉及杜关、大岭的北山示范带和涉及双槐树、官坡、兰草的西南山示范带)每亩服务费用预算不超过8元,县级核心示范区(包含范里、文峪、城关、沙河、官道口的示范方)不超过7元,其他一般示范方不超过6元,一般烟田不超过4元。其二是服务期在7月11日至12月10日的,服务费用从烟叶产前投入中列支,主要依据实际收购烟叶数量核算,每担服务费用5.5元,其中预检服务费用每担2.5元,专业化采烤服务费用每担3元,据实兑现发放。预检服务费用从生产投入的专分散收项目列支,专业化采烤服务费用从生产投入的采烤一体化项目列支,在12月底前依据服务验收评价情况兑付给合作社。

五是严格用工考核和服务评价验收。统计网格员和生产经营类网格员的考核及服务验收评价工作,一般应由各烟站(点)负责。服务期间,凡发现不符合条件、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将该服务人员解聘或退回合作社。各烟站(点)应严格依据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对网格员进行考核或验收评价。其一是统计类网格员考核办法。由各烟站(点)在每月10日前,制定下个月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标准,并在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个月度的考核评价,经烟站(点)负责人确认后上报分公司烟叶生产收购服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根据分公司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上报数据资料不及时的,每次扣减工资200元。在分公司或上级检查中,发现各类档案资料不齐全的,每次扣减工资500元。其二是生产经营类网格员考核或服务验收办法。服务期在2月10日至7月10日的,由各烟站(点)在每月10日前,制定下个月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标准,并在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个月度的考核评价,经烟站(点)负责人确认后上报县分公司烟叶生产收购服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服务期在7月11日至12月10日的,由各烟站(点)与合作社在每月10日前,共同制定下个月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标准,并在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个月度的服务验收评价,经合作社和烟站(点)负责人共同确认后上报分公司烟叶生产收购服务部,作为服务费用兑现依据。

工作要求。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烟叶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生产收购服务部、烟站(点)负责人为成员的网格领导小组,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要素集成、全面融合”的烟叶生产经营网格化服务体系,形成“网中有格、格中有责、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管理模式,为提升烟叶生产效率和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支撑。二是压实网格责任。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分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各站(点)必须高度重视,对网格生产技术服务情况定期进行考核或验收,做到“一个网格一本台账”,综合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发放工资(兑现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巡查有痕迹、事件有着落、处理有时效”。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合作社要依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及时全额兑现到网格员,不得再截留、克扣,一经发现,取消下年度合作资格。发现行业从业人员弄虚作假、虚支冒领、利益输送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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