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清秋,大地流金。走进河南省方城县烟叶种植区,一年一度的烟叶收购也在这丰溢的季节展开了金色的帷幕。从田间地头到烘烤工场,从乡间小路到交售站点到处洋溢着烟农们收获的喜悦和欢快的笑语。
在方城县博望镇毛庄村东头的烘烤工场里,来自方城县烟草专卖局的普法小分队,也忙趁着烟叶收购的关键环节,进村入户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大婶儿,我们是烟草局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证件”稽查员高川峰拿着执法证件,向在场的烟农亮明身份 。“俺认识你们,你们是和烟站的技术员一起来做宣传的。”正在分拣烟叶的烟农笑着说。
“小伙子,俺不识字,你给俺念念国家的政策。”
“好的,大婶儿你看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烟农要按照合同交售自己种植的烟叶,如果不按合同约定向烟草公司收购站点交售烟叶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需要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高川峰指着宣传页上的内容一字一句向烟农详细讲解着。“大婶儿,烟叶收购合同不准伪造、涂改、撕坏、租借、转让,你可不能把合同借给别人用呀!如果借给别人用不但自己的烟卖不了,还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小伙子,你放心,俺们都是老烟农,国家的规矩俺知道。今年俺们种了100多亩烟叶,烟草公司年初就和俺们签了收购合同。手里攥着合同去卖烟,俺们心里踏实。”在场的烟农说。
烟叶收购是烟叶生产全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直接关系到烟农切身利益。烟叶收购工作开展以来,为保护烟农利益不受损失,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方城县烟草专卖局把普法宣传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在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下,协调市场监管、烟草专卖等执法力量,采取广播电视、微信、短信、发放宣传页、巡回播报、现场讲解等方式,深入产区村组,为烟区群众带去“与烟叶种植、收购、运输有关”的法律规定,着重宣传擅自收购烟叶的违法性以及非法销售烟叶的危害性,引导烟农依法种植、规范交售。
“烟草公司按合同收购,讲诚信经营。我们拿着合同到烟站交烟,以质论价、童叟无欺。做个守法的烟农,自己的利益不损失、国家的利益也有保障!”谈到守法种植交售烟叶,在场的烟农仝国旺有话说。作为博望镇毛庄村的老烟农,仝国旺常年种植烟叶100亩左右,一到收购时节,他不但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售烟叶,还配合村组干部义务做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用他自己的话说“烟草公司签合同、给补贴、教技术,真心是为了烟农好。不能让烟贩子,坏了俺们的致富路”。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维护收购秩序,保障烟农利益’为主线,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与烟农‘零距离’交流,广泛宣传烟叶种植经营政策法规,提高广大烟农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引导烟农按合同交售烟叶,争取群众对打击非法经营烟叶违法犯罪工作的理解支持。以接地气、见实效的普法宣传,实现群防群治,同烟区群众一道共同维护良好的烟叶收购秩序。”方城县烟草专卖局主要负责人汪波介绍说。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