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7日,为响应《崇左市宁明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专项治理的通知》(桂烟专〔2024〕12号),广西宁明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局、市监局、综合执法局等六部门对校园周边的商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行动。此次行动的目的是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坚决防范电子烟入侵中小学校园,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在当前社会,电子烟作为一种新兴的烟草制品,其隐蔽性、便捷性以及多样化的口味,对青少年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然而,电子烟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电子烟中的尼古丁成分不仅会成瘾,还可能对青少年的大脑发育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因此,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此次联合行动中,检查组对宁明中学、宁明一中、宁明实验学校等五个校园周边的商铺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共检查了十八户商铺,其中发现了一户无证经营的商铺,检查组已对其进行了警告教育。此外,还发现了两户商铺售卖烟卡,检查组也已对这两家商铺进行了劝阻。
宁明县烟草专卖局表示,将持续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校园周边商铺合法合规经营,防止电子烟等有害产品侵害未成年人。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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