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深圳市控烟执法工作成果,督促深圳市各类禁烟场所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履行控烟职责,强化控烟执法行动,11月20日至11月24日期间,深圳市控烟办联合辖区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生监督等执法部门在龙华区组织开展5场专项控烟督查行动。
控烟督查组执法人员向违法吸烟者宣导《控烟条例》。
11月20日10时许,控烟督查组来到龙华区龙胜恒博中心写字楼开展第一场专项控烟督查行动,执法人员在楼道内发现4名违法吸烟者,分别对他们处以50元人民币的处罚,并对写字楼物业管理处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
督查行动开始后,执法人员首先来到写字楼楼道开展巡查。执法人员介绍,由于龙胜恒博中心写字楼楼层较高,可能会出现吸烟者不愿下楼前往吸烟区,而选择直接在楼道内吸烟的情况。在16楼货梯厅和7楼楼道内,执法人员共发现4名违法吸烟者,他们向吸烟者宣导《控烟条例》,并对4人分别处以50元人民币罚款。部分违法吸烟者表示知道楼道内不能吸烟,但因懒得下楼前往吸烟区,所以冒险在楼道内吸烟。接受处罚后,违法吸烟者诚恳地表示:“以后注意!”
随后,执法人员向写字楼物业负责人指出物业管理处在日常控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管理处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将禁烟标识和吸烟区位置明确传达给写字楼内各家公司。
龙华区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员莫淳淇介绍,写字楼内常见的违法吸烟点主要在安全通道和洗手间,尤其是安全通道,是违法吸烟“重灾区”。针对执法过程中部分吸烟者质疑吸烟区位置的问题,莫淳淇表示,根据《控烟条例》,禁烟场所的经营管理者负有宣传控烟工作的责任,管理者需明确告知客户吸烟区的位置,有效做好通知和引导工作。“可在写字楼客户签署的合同或者协议中,将禁止吸烟工作列为协议的关键一环,让写字楼的客户都知道这里属于禁烟场所。”莫淳淇建议。
根据《控烟条例》,执法部门可通过日常的巡查和宣传,督促管理不善的经营管理方进行改正,如果发现屡教不改,执法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记者从龙华区控烟办了解到,今年以来,执法部门已开展写字楼控烟检查91次,处罚个人92宗、处罚金额4600元,单位警告1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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