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资源较为紧缺,申请办证户深有同感,可谓“一证难求”。那么,取得烟草证,是不是万事大吉,高枕无忧?笔者就此话题,归纳出持证“八须知”,供大家借鉴参考。
须知一:遵守规定
持证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服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众所周知,从事卷烟零售业务,必须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否则就是无证经营,属于违法行为。现实中,绝大多数新办证户深知:持证是经营前提,也是取得合法收入的保障。但有的店办了证,常犯一个“毛病”:不服从烟草专卖管理,经常拒绝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有的甚至认为:自己办证的目的,是为了让烟草公司送货,如何经营,无需监管。显然,这种观点大错特错。
在此提醒持证户:办证不仅是为了供货,还要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守法规范经营。如果违法经营,出现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执法部门将根据情节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卷烟经营资格。
须知二:正确摆放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一样,有正本和副本,持证人应将许可证的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这也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
现实中,绝大多数持证人都能做到亮证经营,但也有个别零售户未悬挂许可证或者悬挂的位置不醒目,这个问题不是小问题,需要及时改正。至于为什么要悬挂许可证?笔者理解,一方面,接受发证机关(即当地烟草专卖局)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便于消费者查验店铺“身份”,放心消费,避免在无证户商店购买来路不明的卷烟而上当受骗。
须知三:一店一证
许可证不得涂改、伪造、变造,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一店一址一证”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的基本要求。许可证核发的负责人、店名、店址以及专卖证号具有原始性、唯一性、合法性。许可证延续、变更、停业、恢复营业、歇业、补办,都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不能出租转让许可证。现实中,最常见的违规使用许可证问题:有的店主转让店铺,连同烟草许可证一并转让,结果被烟草专卖部门发现,收回许可证,依法注销。
在此提醒持证户:店铺可以转让,许可证不能转让。同时也要注意:店铺可以搬迁,但许可证不能挪址。
须知四:变更申请
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名称、持证人姓名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后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经营主体或者经营场所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办许可证。
许可证可以变更,但不是所有信息都可以变更。同一人、同一地址名称可以变更。企业法人可以变更,非法人不能变更。因家庭成员之间变化、政府拆迁经营地址变化,可以变更。
须知五:停业申请
持证人需要暂停生产经营行为的,应当在停业前7日内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许可证有效期。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持证人停止经营业务6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经发证机关公告1个月后仍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许可证。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正常经营,不得随意关停。现实中,因店铺装修、店主长期间外出或其他原因,有的店铺需要停业一段时间。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停业要提前7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发证机关办理后,通知营销部门暂停供货。同时规定,停业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需要提醒一下,停业分为主动停业和责令停业两种。主动停业即持证户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责令停业是原发证机关对擅自停业户做出的停业。
须知六:歇业申请
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持证人领取许可证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由发证机关收回许可证。
歇业和停业概念不同。有的店主认为,歇业就是关门歇一歇,停一段时间再干。其实,正确的理解是:停业是暂时的,歇业是永久的,停业可以恢复,歇业意味着退出经营,不能恢复。
因此,提醒零售户在日常经营中,要分清停业和歇业的概念,切莫把停业申请当成歇业申请。除此还要注意: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一定要正常经营。如果半年不开业不订货,发证机关就要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须知七:延续申请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许可证不是万年历,有起止日期。烟草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有效期满,如果持证人继续经营,就要向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换证”。过去,有的店主忙于做生意,没有按规定时间换证,导致许可证过期失效,直接影响订货送货。
因此,提醒各位店主,要记住各自许可证的截止日期,在规定时间段提交延续申请,确保延续顺利进行,不影响正常经营。目前,烟草局办证“窗口”会及时提醒店主的。
须知八:补办申请
许可证和身份证一样,持证人在有效期内遗失或损毁许可证的,应当及时申请补办。
现实中,有的店主认为,许可证丢失了,不影响订货,不补办无所谓。显然这是不对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要将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处所醒目位置。所以,店主要爱惜许可证,不可随意丢弃,更不能在上面私自涂改,乱写乱画。要妥善保管,随时接受发证机关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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