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市民唐先生问:我在我们村子里开了一个小卖部,已经办了工商营业执照,想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卷烟。听一位朋友说,由于我们村比较偏远且路不好走,不方便送货车送烟,许可证是办不下来的。我想问问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永康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金丹蕾答:您好!首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了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等条件。
其次,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二)中、小学校周围;(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综上所述,“不方便送货车送烟”不能成为拒绝办理许可证的理由,只要您的店铺符合规定条件,就可以申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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