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北京晨报网》报道
因在普通列车上遭遇二手烟,现在已是大一学生的李妍(化名)起诉了哈尔滨铁路局。此案被媒体称为“公共场所禁烟第一案”。原告向法庭提出了被告哈尔滨铁路局赔偿精神损害赔偿1元;取消齐齐哈尔哈尔滨客运段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禁止在齐齐哈尔客运段k1301次列车内吸烟等要求。14日,记者获悉,原被告双方当日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交换了证据并进行了庭前质证,案件将择日开庭。(11月15日《澎湃新闻网》)
●论法
列车 不该特殊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的定义,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属于“公共场所”。同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而列车无疑具有“室内公共场所”性质。如果说列车车厢连接处属于“室外”的话,《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也规定,“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所以,列车车厢连接处设置吸烟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列车车厢连接处设置吸烟区,看似不会影响车厢内的旅客。但实际上,随着旅客的进进出出,吸烟区的二手烟会弥漫进车厢。正如本案原告李妍所述的,“一上车就发现列车上烟雾缭绕,空气特别的差,全部都是烟味。他们是在吸烟区抽的烟,但是整个车厢都是烟味”。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进一步指出,不仅限于本案,铁路每年运输人次数量巨大,列车上旅客人数众多,空间非常狭小,其中很多成年旅客患有各种慢性疾病,还有妇女、老人、婴幼儿,都会受到影响。所以,列车如果不控烟,会发生更多的旅客疾病。
我国立法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无疑是更好保障国民身体健康的必要之举。而像部分列车在车厢连接处设置吸烟区,让烟民在里面吸烟,令旅客身体健康遭受损害,则让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效果被打折扣。
原告体现出的社会责任感与公民意识,值得人们点赞。无论该案判决结果如何,也都希望铁路部门都能从善如流、进行反思,取消所有列车上的吸烟区,真正令所有的列车都成为“无烟列车”,在更大程度上保障广大旅客的身体健康安全。
魏文彪
●析理
目标 道路且长
烟草对人类的危害早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已经成为社会公众的共识。然而,现实中的禁烟行动,仍旧有很大的障碍和阻力,尚待打通最后“一分米”。
数据显示,我国烟民总数已超过3亿,从国家到地方,尽管出台了许多政策,但禁烟效果一直不甚如意。因此,人们对“禁烟诉讼第一案”抱有很多期待,希望能够倒逼普速列车全面禁烟。
其实,铁路部门对动车已经实行全面禁烟,并出台严厉的处罚措施,然而却在普速列车设置吸烟区,如此“网开一面”一直引得公众的关注和控烟专家的不满。普速列车虽然不是全封闭的,但也是一个公共聚集场所,在车厢内设置固定吸烟区尽管能在人性化方面“加分”,但其实是一种“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的做法吧。
无论是出于安全考虑,还是出于其他旅客健康担忧,普速列车全面禁烟也应是题中之意,特别是在控烟“道阻且长”的语境下,在列车、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上全面“叫停”吸烟也是必须的。其实,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实施方面,北京等一些地市已经有了尝试和探索,所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控烟的结果究竟会怎样,取决于我们当下一点一滴的努力,在普速列车上全面禁烟应该是一种务实之举。
2003年11月,中国已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77个签约国。按照《公约》要求各国的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中应该采取措施,以免人们被动吸烟,但要实现这一目标,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控烟、禁烟不是三两句承诺就能化为硕果的,不仅需要在立法上进行推动,更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支持。而公共场所禁烟打通最后“一分米”,不妨就拿普速列车禁烟当成一只麻雀来解剖一下吧。 樊树林
●异见
诉讼 应成标杆
这起“无烟诉讼第一案”具有标杆意义。公共场所禁烟制度实施了好多年了。但在车站、医院、公园、饭店等公共场所,依然有人不顾及他人感受,吞云吐雾。虽然这些地方都高高悬挂着“禁止吸烟”标志,可是烟雾缭绕已经淹没了“禁烟标识”。在一些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也会善意提醒,但如果烟民视而不见,也就不了了之了。
公平而言,对于公共场所禁烟来说,铁路部门责任的履行还算是比较到位的,只有少数烟民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大多数烟民能够遵守禁烟规定。铁路部门成为第一个被告,似乎还真有点冤枉。因为,与铁路部门的公共场所禁烟效果相比,其他公共空间差距太大。
但是,其成为被告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公共交通工具具有特殊的性质。一方面,需要给乘客提供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一方面还要保障出行的安全。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抽烟的行为,不仅影响了他人的出行良好环境,而且会是一种安全隐患。当列车上有人抽烟的时候,作为管理者的铁路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说明他们的监管还没有到位。“无烟诉讼第一案”是对公共场所监管责任的一种倒逼。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都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才能倒逼责任部门禁烟动真格。
铁路部门因为管理不严而成为被告,对其他公共场所管理部门是一次警钟的敲响。公共场所禁烟不能玩吞云吐雾,否则你也可能成为被告。但愿,从铁路部门成为被告开始,那些禁烟不力的公交车、候诊室、超市商场都能有所行动。
“无烟诉讼第一案”,公共场所禁烟不是挂个禁烟标识。郭元鹏
●观察
危害 需要重视
车厢内烟味刺鼻,让乘客饱受“二手烟”之害,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不符。毕竟,普通列车车厢是流动交通的公共场所,理应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禁烟。
吸烟会使车厢内的空气污染成倍增加,直接危害吸烟者和非吸烟者的身体健康。而吸烟所产生的烟雾是非常细微的颗粒物,对人体有极大的危害。有学术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死于“二手烟”的人数超过10万。可见,对普通列车上的“二手烟”的危害不能熟视无睹,必须采取跟进措施,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高铁上已经做到了禁烟,这说明在列车上禁烟是可行的,为什么在普通列车上禁烟这么难呢?须知,我国要践行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如果各部门都不积极带头禁烟,怎么能与国际接轨?再说,我国倡导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普通列车车厢这个公共场所理应禁烟。
另外,我国每年因吸烟引起的火灾多达几千起,高速运行的普通列车上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从这个方面看,普通列车禁烟也非常有必要,理应按照《消防法》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这就要求普通列车上必须要禁烟。
其实,在公共场所吸烟,影响空气质量,直接危害公民的身体健康,对被动吸烟者的危害更大,在封闭或半封闭的公共场所吸烟,可谓害人又害己;既是一种不道德行为,也是对他人健康权的侵害,理应禁止。
而今在普通列车上设置吸烟区,摆放烟具,且不说违法,至少恶化了乘车环境,降低了服务质量,侵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一旦引发火灾,还会危害公共安全。鉴于此,必须落实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令,当然,普速列车也不例外。玫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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