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深圳新闻网报道 从2013年1月1日起,辽宁省鞍山市要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截止至今,经过宣传、教育,全市禁烟效果明显。绝大多数休闲娱乐场所撤掉烟具,企事业单位带头禁烟,商场、超市、车站加大禁烟力度,室内公共场所基本见不到吸烟者,鞍山禁烟“战役”,需全民参与。
5月31日是第28个世界无烟日,主题为“畅享无烟生活”。5月28日,由市爱卫会、市卫生计生委和市科协主办,由市健康教育所和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承办的鞍山市“无烟城市共创无烟企业”现场经验交流会举行。《2014中国城市成人烟草调查鞍山报告》在会上出炉,调查显示:鞍山市城区15岁及以上的成人中吸烟人数 39.3万人,城区吸烟率为23.4%,鞍山市的女性现在吸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3年7月至2014年,在全国完成基本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的控烟立法工作的12家城市,组织开展了“中国城市成人烟草流行调查”项目工作。本项目工作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疾控中心基金会等国际机构及其专家的支持。作为全国12家控烟立法城市之一,鞍山市卫生计生委健康教育所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议委托,开展了中国城市成人烟草流行调查项目鞍山工作。该项工作已于2014年全部结束,形成了《2014中国城市成人烟草调查鞍山报告》。此项调查旨在获取样本城市城区 15岁及以上成人烟草流行的代表性数据,为控烟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持。鞍山抽样选取的总户数为2500位居民户,从每户家庭中随机抽取出一名成员进行个人问卷调查。调查数据采集以掌上电脑进行操作,鞍山市总计完成了2346名调查对象的数据采集工作,总体应答率为97.5%。
45至64岁年龄组人群吸烟率最高
调查显示,鞍山市城区15岁及以上的成人中,目前吸烟人数39.3万人,占全市成人人口总数的23.4%。其中44%为男性,2.8%为女性。女性现在吸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吸烟者中绝大部分是吸卷烟,仅有0.1%的吸烟者在吸其他烟草制品。目前我市有35万吸烟者每天都在吸烟,占全市成人人口总数的20.8%。其中39.8%为男性,1.9%为女性。不同年龄段人群现在吸烟率差别较大,45至64岁年龄组人群吸烟率最高。从教育水平方面来看,初中学历人群吸烟率最高,达到32.3%,显著高于其他学历人群。
81万人在家暴露于二手烟
据了解,在室内工作的成人如果在过去30天内在室内工作场所发现有人吸烟,比如看到有人吸烟、看到烟蒂或者闻到烟味,就可定义为在室内工作场所暴露于二手烟。从二手烟状况来看,全市从事室内工作的人中有31.7万人在工作场所暴露于二手烟,81万人在家中暴露于二手烟,76.8万人在餐馆暴露于二手烟。二手烟暴露比例最高的场所是酒吧,为95.7%。目前吸食机制卷烟的吸烟者为买每盒20支装的卷烟平均要支付8元,每月的消费金额平均为152.3元。
调查显示,从媒体传播方面来看,每10个人中有1个在销售卷烟的商店看到过卷烟广告。每10个人中有5个在报纸或杂志上看到过控烟信息。每10个人中有7个在电视上看到过控烟信息。90.7%的吸烟者注意到卷烟包装上的健康警示,其中有25.4%的人因受这些信息的影响而考虑过是否戒烟;从烟民戒烟状况来看,过去12个月内,每10名吸烟者中有两个曾尝试过戒烟。每10个吸烟者中有1名在考虑要在未来的12个月里戒烟。过去12个月内,每10名到医院看过病的吸烟者中有5名曾有医生建议其戒烟。在现在吸烟者中,67.2%对戒烟不感兴趣;从对吸烟危害及控烟工作的认知态度来看,62.1%的人认为吸烟能导致心肌梗塞;54.6%的人认为吸烟能导致中风;29.5%的人认为吸烟能引发阴茎勃起障碍;61.9%的人认为二手烟能引起心脏疾病;89%的人认为二手烟能导致肺癌;78.7%的人认为二手烟能引发儿童肺部疾病。
同时,普通市民对在六类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支持力度也不同。其中98.6%的人认为中小学校应该禁止吸烟,支持率最高;94.9%的人认为工作场所应该禁止吸烟;82.9%的人认为餐馆应该禁止吸烟;66.8%的人认为酒吧和夜总会应该禁止吸烟,支持率最低。
责令整改1135家
相关控烟部门表示,鞍山市将依据监测调查的数据结果,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开发控烟宣传品资料库,继续依托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以健康讲座、媒体传播和戒烟门诊医学指导等手段,加大控烟宣教的力度。将分类建立和完善控烟监管机制,定期督导检查。监督部门重点督导控烟难度大的场所的监管执法情况。发动志愿者对重点场所控烟状况进行监督查访,形成社会合力。同时,对全市各行业进行明察暗访,对控烟不力的单位和场所给予曝光,严格执法。
目前。鞍山市卫生监督局设置24小时禁烟投诉电话。据统计,2013年至今,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7827余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5218家,责令整改1135家,处罚18家,罚款13800元。
戒烟门诊帮助戒烟
据介绍,2012年9月17日,鞍山市通过了《鞍山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定》,并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这是全国地市级城市第一部关于控烟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它的施行标志着我市控烟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目前,鞍山市多家医疗机构在院内开设了戒烟门诊或开展了戒烟咨询工作,在院外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多场戒烟讲座,切实把医学干预、科学戒烟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2014年以来作为国家健康素养促进试点戒烟门诊,市中心医院的戒烟项目工作按要求规范运行,而且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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