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亚心网报道 乌鲁木齐一聋哑人石某到餐厅乞讨时,因不满店主驱赶,出门时一脚把门踹开,由此引来了店主的责骂,恼羞成怒的他一把将店主推倒摔成轻伤。
2012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石某拘役四个月。
去年9月25日中午3点多,不满18岁的石某到乌市奇台路“经二路小炒王”餐厅向顾客要钱。店主柳某怕影响自己的生意,驱赶石某离开。心生不满的石某,出门时一脚把门踹开。看到此情况,柳某和姐姐一起追出门去与石某理论,结果3人在门外撕扯时,石某一把将柳某推倒,柳某一头撞在了门口的台阶上,瞬间柳某的头上鲜血直冒。
在法庭上,石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辩护人认为:石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又聋又哑的人,认罪态度好,建议从轻处罚。
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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