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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控烟无法一刀切 需要长期努力

2014年02月27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长春晚报》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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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长春晚报》报道    一方是卫生监督单位,另一方是被监督的餐饮单位等,为了把控烟工作落实到位,25日上午,2014年吉林省长春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会议,让监督与被监督的双方坐到一起,共同为控烟工作努力。会上,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了公共场所控烟和集中空调消毒现场培训。2014年,长春市卫生监督部门将重点进行禁烟公共场所的监管检查。据悉,随着3月1日起,《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正式施行,卫生监督部门早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吸烟,且不听劝阻者,将按照《办法》规定予以处罚。

  “控烟工作一定会很困难,它也不可能被一刀切地完全都禁止,但只要我们长期努力,让长春市的烟民数量有所下降,这就有变化和成效,控烟工作也是有意义的。”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高松说。面对新规定,高松表示,《办法》在刚刚施行的时候一定有难度,但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健康,这个工作一定会坚持下去,为此,长春市区内的400多名义务监督员也将参与到禁烟工作中,特别是全市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更将加大对禁烟公共场所的检查执法力度、处罚力度,将禁烟及空调的清洗、消毒、评价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还百姓一个安全、清洁、卫生的环境。

   另外,长春市卫生监督部门将重点检查禁烟公共场所内设置明显禁烟标志情况,要求公共场所不提供室内吸烟场所、烟具,不进行烟草的广告宣传;烟草制品销售的经营场所,要检查是否设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志;在宾馆、旅店和餐饮、医院等重点禁烟的服务场所,检查是否向吸烟者提供所需的烟缸等用具,要求此类场所不得设立吸烟楼层、吸烟角、不给违法者提供任何空间。要求被监管单位履行禁止吸烟的管理职责,设立专职的禁烟劝导员及防止烟草烟雾危害检查员,负责对本场所内吸烟者进行劝阻。

   看着即将施行的新规,经营场所又是怎样做的呢?某酒店的行政管家刘小英说,为了做好控烟工作,酒店工作人员、后厨员工已经开始禁止吸烟,同时对客人也将不再提供烟灰缸、火柴,对于吸烟的客人发现后马上就给予制止。值得高兴的是,所有客人都特别配合她们的工作,对于吸烟的客人几乎都是纠正后就能把烟掐断。对于躲藏在客房内吸烟的客人,只要服务人员在打扫房间时发现有烟灰迹象,马上就会给其留下劝烟留言。通过一段时间的施行和努力,酒店也从控烟中得到实惠。“自从禁烟后,酒店客房内的毛毯再也没有烧坏的了。”刘小英高兴地说。

   “卫生监督部门不以罚款为目的,主要是倡导市民远离香烟带来的危害。”高松表示,按照《办法》规定,公共场所相关单位应设置禁烟劝导员。此次培训会即是对监管单位进行培训和告知,也是宣传长春市无烟立法实施。下一步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重点公共场所进行严抓严管。卫生监督部门将对公共场所禁烟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设立禁烟小组领导成员、禁烟劝导员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在禁烟的公共场所内吸烟者,首先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将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不履行防止烟草烟雾危害职责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仍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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