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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

2014年06月05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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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6月1日是“国际儿童节”。每当这两个节日来临之际,作为一名烟草人,笔者总会想起一个现实话题:吸烟有害健康,如何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是包括卷烟零售户在内的全社会共同责任和义务。带着此话题,笔者走访了辖区两位卷烟零售户、一位中学校长、一名学生家长和一位退休干部,让我们听听他们的共同心声——

  将心比心,坚守道德底线 

  张康号 陕西武功县游凤镇游风村综合批发部店主

  我开店经商已有30个年头,在我们村子算是一个“老字号”。80年代中期,高中毕业的我,不甘于种地当农民,就在镇中学门口对面的自家地里,盖了一个简易房取名“小卖部”,主营学生文体用品,兼营烟酒副食。那个年代,国家还没有出台《烟草专卖法》,经营卷烟无需办证,进货渠道也很随便,可以说,改革开放初期,经营卷烟和其他商品一样,只要啥能赚钱,就进啥货?

  商店设在校门口,消费群体自然以教师、学生为主。那时,教师工资低,抽烟档次不高,多数抽两元左右卷烟。为了让老师抽上放心烟,我严把进货质量,不卖假烟,不乱涨价,一些男教师喜欢到我的店买烟,一个月销量二十条以上,生意蛮不错的。

  在经营中,我从来不给学生出售卷烟。如果哪个学生进店买烟,我摇头摆手,一概拒绝,还经常向校长、班主任反映情况,树立了良好的店面信誉,校长多次夸我是有责任、有良心、有爱心的经商者。起初,妻子对我的做法不理解,时常埋怨我:咱家底贫穷,开小卖部就是为了多赚钱,尽早脱贫致富,学生要买烟,说明人家娃娃有钱,咱卖烟光明正大,又不犯法,这有啥不对的?我说:成年人抽烟是一种嗜好,咱要满足消费者需求。中学生是未成年人,抽烟对身体不好,学校也不允许学生抽烟,发现要处理。咱在学校门口做生意,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不能给学生卖烟。咱做生意不能赚昧心钱,反过来说,如果是咱的娃娃到别的商店偷着买烟,作为家长,你愿意吗?你不生气吗?

  听我这么一讲,妻子接受了我的观点,从此不再“嘟嘟囔囔”了。记得有一次,我出门进货,让妻子守店。听她说:那天放学,一位初三的学生进店,要买一包“金丝猴”烟。妻子说:你是学生,不能给你卖烟。那个学生执意要买。妻子灵机一动,编了一个“谎言”:校长说了,今后发现哪个学生买烟,要记下姓名,随时报告学校。这招真的管用,那个学生一溜烟跑出商店。许多学生家长知道我和妻子不给学生卖烟的事,都夸我们两口子心好,不是奸商。每年开学时,学生家长都乐意让孩子到我的小卖部买本子、笔、文具盒等学习用品,生意十分火爆。我对妻子说:这就是不给未成年人卖烟带到的好处。

  90年代初期,国家出台《烟草专卖法》。随着专卖法的颁布实施,专卖管理力度加大,卷烟市场逐年规范。我的店里多了一个提示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于是,在“对付”一些未成年人买烟,我更加有理有据,理直气壮了。

  后来,为了配合烟草局合理化布局工作,我自觉将商店从学校门口,搬迁到村委会附近。但不管搬到哪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是我的一贯店风,从来没有动摇过。我觉得,这不仅是烟草专卖法的明文规定,更是一种商业道德的具体要求。作为卷烟零售户,我们也有孩子,也是学生家长,在经营中要学会换位思考,一句话,做生意先做人;做好人,才能做好生意。 

  点评: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时下,绝大多数卷烟零售户都能做到“不向未成年若能出售卷烟”,赢得社会各界特别是学生家长好评。但也有极少数零售户置若罔闻,利欲熏心,明暗结合,采取各种形式,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赚取不义之财,实在令人憎恨与不齿。上面这位张老板的店风,很值得每一位卷烟零售户朋友学习借鉴,共同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零售终端良好形象。

  正确劝导,胜似横加责备

  张林社 陕西武功县普集镇人民路昌盛水果店

  未成年人主要包括中小学生,还有一些辍学在家、出门打工的未成年人。他们未达到成人年龄,心理不成熟,凡事皆好奇,爱模仿,追求个性,也有逆反心理。就拿抽烟来说,一些未成年人看到大人抽烟的姿势,觉得很潇洒,总想渴望尝试一口,或在同龄人面前眩耀一下,俗话说就是“扎扎势”。

  这个时候,如果老师、家长看管不严,教育失策,孩子就能可能“染上抽一口,还想再抽第二口”的坏毛病,进而影响学业和身体健康。我居住的小区有这样一个家庭,孩子正上六年级,可谓“小小年纪,花样少年”,却学会抽烟,经常看见他的手里夹着烟,在小区院子走来走去,形象很不好。有人问他的家长,家长苦笑说:没办法,打了几顿还是不听话。有时还反驳我一句:你整天抽烟,为啥不让儿子抽烟? 

  我觉得,这位家长的做法有些欠妥。对待这样的孩子,要多从正面引导,多和孩子交朋友,通过交流谈心,摆事实,讲道理,让孩子们认识到吸烟有害健康,对学习成长不利,慢慢地引导他们去掉好奇心理,远离烟草,而不能一看到孩子抽烟学坏,就视为大逆不道,采取打骂、嘲讽等粗暴方式。这样,不但达不到教育效果,往往会让孩子产生更多的逆反心理。

  在经营中,遇到卖烟的未成年人,我从来不以大人的口气教训斥责,而是指着柜台上的“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的提示牌,笑着说:“你们是未成年人,环视不要抽烟为好。吸烟有害健康,你们正在学习阶段,要注意身体。”

  一般情况下,买烟的学生听话,不再“纠缠”。但也有个别不听话的学生,不听劝阻,还要和我论理。比如,有的学生说:“你卖烟,我掏钱,别拿警示语吓唬我们。”有的说:“我们上高中学习压力大,抽个烟也能提提神。”有的还说:“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国家为啥还要造烟?”有的学生还这样说:“我的健康我做主,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遇到这样的“捣蛋”生,我不急躁、不发火,总是笑着对他们说:“你们这个年龄段不适合抽烟。多吃水果,要比抽烟强一百倍。再说,你们学生没有经济收入,生活费全靠父母提供。如果你们的父母知道你把吃饭的钱,花在买烟上,心里好受吗?”  

  这些年,经过我的积极劝导,许多抽烟的高中生戒烟了。前天,一位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到我的店里买水果,特意感谢我:“好叔叔,要不是你劝我戒烟,这三年,我早就染上抽烟的坏毛病了,说不定被学校开除了。你是一个有良心的老板,我会一辈子记住你的店名。”这个孩子的话语,让我感动了半天。我对妻子说:看看,当初这孩子对咱们有意见,发牢骚,如今却要感谢我。这说明一个道理:多做好事多积德,失去小利得大利。

  点评: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既是学校、家长的共同责任,也是广大卷烟零售户的应尽职责。一要遵守专卖法规,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二要配合烟草部门,向未成年人宣传烟草专卖法规,宣传吸烟有害健康,让未成年人认识到抽烟的危害性;三要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积极劝阻未成年人远离烟草,保护身体健康。

  共同治理 营造无烟校园环境

  学生家长 马女士

  我的孩子今年上高三,以前,在我眼里一直是个听话懂事的乖孩子。自从去年下半年学习成绩下降后,我不知什么原因,心里十分着急,多次到学校找孩子的班主任和同学了解情况。当我得知孩子染上抽烟这个坏毛病后,差点哭了,希望老师严加管教,让孩子不再抽烟,好好学习,迎头赶上。班主任是位负责任的老师,听到我的诉求后,每天都要深入学生厕所,查看有无抽烟的学生。如果发现哪位学生抽烟,就联系及时家长,积极批评教育,帮助孩子纠正不良习惯。学校还联合烟草部门,对学校周边50米范围内的卷烟零售户予以清理,还和街道上所有卷烟零售户签订“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承诺书,如果发现哪家商店违反承诺,向学生出售烟支,就要进行停业整顿。

  我觉得,学校和烟草部门的做法很好,是对学生健康成长的负责,也让家长放心满意。但也有一些“黑心”店主为了多卖烟,多赚钱,依然在向学生出售卷烟。今年春季,我陪孩子在学校附近一家商店买学习用具。付款时,发现店主的抽屉里摆放着不少零支卷烟,有猴王、芙蓉王,白沙、利群等,我明知故问:“为啥把烟拆开卖?”店主大言不惭:“学生娃没有多少钱,买不起整包烟,把烟拆成零支,一根几毛钱,这样学生买得起,一天抽三根,过过瘾”。听店主的解释,我的心里不是滋味,真想对店主说:如此引诱学生买烟,和违法犯罪有什么两样呢?建议烟草、工商、教育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明查暗访,严厉打击个别店主向学生出售烟支行为,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环境。

  点评:卷烟消费一般以整条、零盒出售。一些零售户为了引诱未成年人买烟,将烟盒拆开,论“根”出售。这种“营销术”对学生有一定的吸引力,可谓“只花几角钱,就能过把瘾”。因此,烟草部门要加大对零售户的日常监管,如果发现零售户经营场所存放零支卷烟,就要提出批评教育,加以制止,责令整改,对屡教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不能姑息迁就。

  严格监管 规范室内烟草广告 

  学生家长 雷先生

  我喜欢带孩子逛超市,也经常去烟酒店、便利店买礼品。时下,烟草户外广告不常见,但走进超市、烟酒店、便利店,就感觉到烟草广告多,十分醒目。有的将烟草广告制作成灯箱,挂在墙上;有的将卷烟新品印成彩页,供顾客翻阅。大大小小的烟草广告制作精美,非常漂亮,也很吸引人。几次带孩子到超市烟酒专柜买烟,孩子通过看墙上的烟草广告,就记住好猫、芙蓉王、黄鹤楼等卷烟牌子,还能背出几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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